攀谈几句之后,年轻的骑警便转身骑马离去,老头也站起来把旱烟杆收好,脱下鞋子,抖掉里面的泥土然后穿上,最后拍拍沾满泥土灰尘的屁股,拿起铁锹又干活起来。感觉铁锹有点滑,便给自已的掌心吐了一点口水,增加摩擦力,然后又挖起来。
只见泥土翻飞,在夕阳要接触到天边的地平线时,老头已经把坑挖好了。
挖好的坑边上一字排开着十具尸体,都用草席卷着。老头像拖木头一样一具一具的往坑里拖。
只剩最后一具尸体了,威廉感觉有点累,于是又抽抽出烟杆吸了几口,蓄足力气准备再把最后一具尸体拖进去然后埋土。
对于这些不幸的遇难的人老头也只能做到不让他们死后的尸体暴露荒野被野兽啃食,不然灵魂被怨气所吞噬变成邪物,又有更多的人遇害。
双手拖起最后一具尸体,老威廉突然感觉不对劲。
人如果死后无论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季,身体失去温度就会变会变得僵硬,由于僵硬得像木头就会显得比活人重。古代人凭着感觉说的人死后会聚齐死气,尸体会变得比活人重,其实是尸体僵硬了抬尸体的人不好用力,不像抬活人一样,活人会配合!其实重量是差不多的。但是呢,也不会有人去具体称一下人死后和活的时候是否一样重。
但是这具尸体感觉怪怪的!拖到坑边,老头又先跳进坑里,准备把尸体拖进坑的底部。
老头伸手准备抓住草席,突然发现草席动了一下,里面传来窸窸窣窣声音。
“尸变?”老头连忙爬出深坑,拉开距离,做出战斗的姿势。对付这些不死生物老头有着很多经验,这种尸变的事情老头也遇到过几次,但是都被他处理了,虽然有一次还受了伤。
正当老头以为尸体将要撕开草席向他扑咬过来时,草席里面却传出人的声音。
“咳!咳!我......我还没有死呢!不想救我但是也不能把我活埋了呀!”草席被一双手由内至外扒开,露出了安然无恙的还是活人的阿辉。
“你还没死!你到底是人是鬼”老威廉没有放弃战斗姿势,手握铁锹盯着挣扎坐起来的阿辉。
“你才死呢!我本来不死都要被你活埋死了!”阿辉摇摇晃晃站起来有点气愤的回道,视野里一片天旋地转,又差点摔倒。
只见阿辉身上的衣服被撕碎大半,裤脚也变成条状,露出白白的腿,一副凄惨的模样。
“回家!我要回家!”阿辉记忆错乱的本能的没有忘记自已的最初目的,同时也是本能的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然后衣衫褴褛的像一个醉鬼摇摇晃晃,凭借着前身的记忆寻找回家的路。
一番操作把老威廉的弄得一懵一懵的。
“站住!”老头大喝一声,一跃三丈跳到阿辉的面前拦住去路。
“你干啥?”阿辉头痛欲裂,咧着嘴反问。记忆融合让他头又晕又痛,忍不住敲了敲自已的脑袋。
“我得看看你是不是有什么问题!”说着不等阿辉反应,过来一把抓住阿辉肩膀,随即一个膝击,虚弱的阿辉被撞得顿时痛苦弓着身体,脸色像煮熟的虾子。这还未完,老头乘势左手抓住阿辉手掌,一扫阿辉下盘。阿辉当场“扑通!”一声,脸朝地面重重的摔倒,下巴磕在地上,嘴里立马充满泥土和鲜血。一招擒拿,阿辉被老威廉的膝盖死死的跪按在地上,无论阿辉怎么挣扎都动弹不了分毫!
“啊!救命啊,你干啥?想谋杀么?”阿辉痛苦的挣扎。
老头面对阿辉的叫声充耳不闻,看看阿辉的手指,又把阿辉翻过来捏住下巴看看牙齿,撑开阿辉的眼皮看看眼珠也没有问题这才放开。
“呸!你是谁,你想要的怎样?”阿辉坐起来边痛苦的捏着的手腕便把嘴里的血沫和泥土吐出来,如果在前世阿辉绝对会加上“信不信我告你,没有个万把医疗费你休想走!”但是看着明显武力值比自已高的人也只能过过嘴瘾!
“哧!”一把铁锹重重的插在地上,距离阿辉的大腿只有几厘米,铁锹前端端大部分没入土中,顿时把刚想口继续吐芬芳说话威胁的阿辉吓得把话咽回去
好吧,形式比人强,阿辉这是虎落平阳被犬欺!要是以前的他脾气不好的时候绝对分分钟打电话报警,叫一帮警察过来!
老头踩住铁锹盯着阿辉:“我问你答!知道么?”
阿辉连忙点头,也明白自已来到了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法治社会。
再三检查询问阿辉经历的事情之后确定阿辉没有什么异常,这才对阿辉说一声“滚”。
看着阿辉慌乱的离去的背影,老头也只是以为那些收尸的粗心大意,把未死之人当做死人了吧。
百慕城,最繁华的是河口的半岛区,其次是离半岛不远的独立的东临岛,两边的建筑风格完全不一样!半岛的建筑由砖木瓦构成,恢宏大气;东临岛则是大多由砖和大理石构成。前者建筑讲究正和直,大理石作为阶梯护栏,明显的西大陆建筑,后者建筑则是以曲为美。。
事情扯远了,那些金碧辉煌的建筑和阿辉没有半毛钱关系!东城郊区,一座两层的小木房中,这也是亲人留给他唯一的财产。
阿辉从床上中清醒过来。经过一夜的记忆融合,状态终于好多了,整理了一下记忆,也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些基本的认识,幸亏昨日没有在那个老头的面前表现出太多异常,想想当场的状态自已竟然能用渎神者的语言回答老头的问题,这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不然被老头当做魔物收拾掉那又要死一次了!
缓缓吐出一口气,看着房屋内空荡荡的一切,阿辉不禁苦笑。
一楼是堆放杂物的杂物间和厨房以及客厅,二楼则是三间卧室和一个客厅。此时阿辉的房间只有一张床,一张板凳,一张木桌,连衣柜什么的都没有!四周光秃秃的,连老鼠都找不到躲藏的地方!什么叫家徒四壁,这就叫家徒四壁,至于其他房间,那只剩下墙壁!
前身把家里能卖的东西都卖了捐给那个千神教,以至于现在米缸里一粒米都没有,想喝一口热水都没有水壶来烧,这个总情况,老鼠来了都会嫌弃!
搜寻了一波,在厨房里终于找到了一片发霉的面包,百慕城的居民们的主食就是面包和大米。
把面包上发霉的东西小心剥离开来,然后慢慢的放入口中细嚼慢咽,吃完之后但是肚子还是超级饿呀!看了看到桌上刚刚剥离的发霉的面包屑,阿辉又珍惜的把它们捡起来吃掉!
卖房子那是不可能卖的,毕竟这是前身的叔叔唯一遗留给他的财产,那个唯一的一套西服也不能卖。想要活着就得吃饭呀,没钱买饭吃那就得找工作!阿辉踌躇一番,穿着西服出了门,阿辉决定出门找工作!
首先阿辉审视了自已 ,结合渎神者前身的记忆,分析了自已的职业生涯。
十六岁就已经端上了铁饭碗,不得不佩服渎神者的天赋以及努力,但是偏小的年龄以及社会经验不足加上一点幼稚的正义,让渎神者丢了饭碗,于是进入了厄运的牢笼中。尽管渎神者没有如话本中的人黑化,但是也差不多了。
渎神者拥有良好的文学功底,再加上一手漂亮的书法,还有自已不弱的算数,阿辉认为找个工作不是轻轻松松吗?
这个世界有点像前世民国时期的广州、香港,尽管阿辉对于那段历史不是很熟悉,但是也在影视以及书籍中了解到,能写会算的文化人在这个时代地很受人尊敬的,肯定很吃得开。
于是早上阿辉穿着唯一的一套西装,打扮的干练利落,目标是那些高楼大厦,高档会所。阿辉昂首挺胸,心中充满信心,出发。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没有如阿辉想像的那么顺利,虽然两世为人,但是阿辉在地球的时候进入社会也没有有多少年,而渎神者也没有两年的社会工作经验,再加上时代不同,很多事情并不一样。
于是每次阿辉抬头挺凶的进入那些高楼,不出半个小时又低着头出来。
施展不了我的才华,我如此年轻难道还不能出卖我的力气吗?上午找了六家,阿辉没有找到工作,于是下午阿辉脱去了西装,在一家酒楼里面做了一个端盘洗碗的工作,主要是干活之前就能先免费吃一顿饭,阿辉身无分文,早上和中午都没有吃饭,昨天晚上只是一片发霉的面包!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阿辉会成为一个快乐的小二,满身才华,期望酒楼的巨大人流量会有一天遇上贵人,然后贵人慧眼识珠,成为阿辉的伯乐.......
一切都是阿辉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