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上次张小凤走后,临渊府便再没来过访客。就在一片静谧中,岁月静好。

主殿之中,徐龙子端坐在蒲团之上。

一呼一吸之间,金色光华在周身时隐时现。

“这次六灵门那只大螳螂,这次也终于是来了。同时也终于能让我那些儿孙饱餐一顿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在徐龙子的心间响起。

“老祖言重了,那六灵门修士还够不上螳螂,因为不必老祖这只黄雀出手,我这只蝉就足以应付。“徐龙子同样以心声作答。

“哦?你的《八部天龙观像法》又有精进?“

“自是每日精进,不过是对付一个六灵门的刚刚进阶金丹的修士而已,这样的修士放到我们腊八洲与那山间野修无异。”

“六灵门当然不会让那个叫宋勉的独自来,他屁股后面说不定还跟着好几个筑基境。还有我特意嘱咐煜国国君放出去的饵料,那三个上三品武夫。”

“若是寻常修士,被那上品武夫近身,或许有些麻烦,但是我们佛门修士,面对这些凡间武夫有何须放在心上?”

徐龙子笑着摇了摇道:“而这三位的肉身血食,估计又要让老祖你的子孙们抢破了头,到时候,我若真的危险,只要放出它们,自然会将他们撕成碎片,连骨头渣都不会剩下。”

“嗯……这次你办的好,没有什么痕迹。此事成了之后,我自然再赐你一些我们龙族宝物,让你的早日突破金丹后境。”

“多谢老祖,六灵门不足为惧,但是,那大青门一行。”

“大青门一行老夫我自有定夺,到时你听我指挥便是,实在不行我们做完这一票,就离开这宁柏洲,有了这一次一个金丹的滋养,作为我的临门一脚,我也能晋升元婴后期。我们都有了新的寿元,不若先去逍遥百年……”

徐龙子会心一笑。

随后他似乎是忽然又想起了什么,他以心声道。

“那个伏魔司的张小凤,不知为何,我总觉他行为有些异常,但是具体有何异常,我也说不出。”

“不过是一堆神道余孽,怎么清理也清理不干净,仙朝索性就不管了。除了极个别的奇人,绝大部分奇人的能力上限不过是一个中品道术……,就比如那张小凤的‘奇能’,是我们这般‘传声’,简直如同鸡肋一般。要知道这种‘传声’之法不过是神识的粗浅用法,开海中境便可掌握。”

徐龙子再次摇了摇头心道:

“或许真的是我想多了吧,苍鹰看见一只蝼蚁爬到了自己的脚面,就会觉得蝼蚁很强,很值得敬畏了?……这完全是自欺欺人,是我着相了。”

…………

天色渐晚,煜国皇宫,御用厨房热火朝天。

一位身穿布衣的中年男子,正斜坐在御用厨房最高一层的房檐上,看着天边红透了的夕阳与晚霞。

忽的,一道身影拔地而起,从地面一跃数丈,轻巧的坐到了中年男子的身边,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而他的双手还各自提着一壶桂花酿。

“林校尉,久仰。”无声落座的男子将一壶酒递给了正在看夕阳的林天正。

“杨将军,同样久仰。”林天正接过这个煜国唯一的二品武夫的酒壶道。

“我儿曹桧,如今是不是还在五梁?林兄,没将他带来,真是多谢林兄。”曹陶松端起酒壶饮下一口。

“不谢,令郎很好,刚毅勇敢,是个好兵,也是个好武夫。”林天正也饮下一口酒。

听见煜国第一武夫对于自己儿子的夸赞,曹陶松的脸上再也藏不住笑容。他笑呵呵的畅饮了一口酒壶。

“怎么就没要个老二?”林天正觉得这名岁数小他不少的后辈武夫有些可爱。

“练武,要养精蓄锐。”曹陶松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林天正一笑,他再饮一杯酒,看向天边的夕阳,轻声道:

“杀园石道人的时候,丢了大半条命。本想这辈子老老实实的,再也不招惹那些天杀的仙人了。结果前一阵子又打了一个子鼠神君,幸好有个小兄弟以及他的师门长辈帮我一把。对了,那小兄弟还救了令郎一命。”

“那小兄弟姓甚名谁,我曹陶松死后化成鬼魂,就给他家后人看门!”曹陶松又喝下一大口酒。

“李连年。”

“我记住了!”

林天正本有些低沉的情绪,被曹陶松这‘混不吝’的言语提振了一些。

“要不我们凑上一对?你左我右!”

“哈哈。林兄,就这么说定了。我年轻的时候闯荡江湖,常听那些江湖中的前辈说,在江湖中好勇斗狠都不算什么!有能耐就到皇宫御用厨房的屋顶上喝酒……那时候,是真的不敢。”

“这江湖胡话,我恰巧也听说书先生说过,我自小生在武夫世家,练武还来不及,哪有时间闯荡江湖?如今想想,那个年纪应该无论如何,都去江湖中一趟的。”林天正感慨。

“说到闯江湖,听闻你家里的二郎,不就是去闯了么?是没用本名,还是怎么着?我在江湖上消息灵通呢,有一阵子常打听,但是也没你家二郎的消息啊。”

说到那个闯荡江湖后就再没有消息的林天然,林天正先是皱了皱眉,随即又释然一笑。

“那小子,别的我不敢说,只要他在煜国的江湖,就死不了。”

……

清河郡一处环境优美,如世外桃源的小村外。

一名身型矫健的少年郎,正在漫山遍野找野猪,身背五杆精钢短枪,身体低俯,不知疲惫的巡山。

终于在一处山坳处,发现了一只野猪。

“喝!”

少年郎也不废话,一杆短枪如闪电一般射出,在黄昏的余晖下化作一道金色的残影。

长枪从野猪的太阳穴贯穿而过,那可怜野猪还没来得及发出一声哀嚎,便僵直的倒在了地上。

少年内心一喜,他将野猪尸体背起,兴高采烈的往村子里跑。

自己的新婚妻子快生了,需要滋补营养,这野猪有二百多斤,自己留下最好的部分,其余的可以换些河鲜。

妻子原本是大户人家的闺秀,连进宫的机会都不要,隐姓埋名跟了自己。

自己要好好对她!

少年郎一想到这就是满心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