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兔子生活的那个地方,那个小镇只有一条主街道,商贩们各自开各式各样的店铺维持生计,那条街道上的垃圾经常有扫不完的垃圾,到了起大风的时候,出门的时候,回家会被夹杂着垃圾的土吹一身灰。小镇的治安很普通,偶尔会有几个社会青年聚在一个开的咖啡奶茶店,喝点兑的饮料。这也算是消遣了,其余的娱乐更是少的很,没有电影院,只有两家书店,一家是翰林书店,里面有很多兔子爱看的杂志小说,还有一个就是新华书店,在这个新华书店里面,兔子曾经在小学的时候,在这个书店待了一个下午,然后背下来泊秦淮那首诗词,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还有几个照相馆,很多回味面馆,主要卖一些炒拉条,烩面牛肉面之类的。这类是兔子那边人的主食。这个小镇上,曾经兔子的爷爷的爸爸当过这里的县卫生院院长,可惜兔子的爸爸不爱学习,高中比较叛逆,没有听从家人的安排,找一份好的工作,以至于兔子爸爸经常懊悔的给兔子说,一定要好好学习,这句话兔子爷爷的爸爸临终最后一次见兔子的时候也说过,一定要好好学习昂,给你二十块钱你拿上。节约着花,兔子那时候没想到这是最后一次见这个爷爷。当时如果他知道这是最后一面一定不会轻易把这些花掉的。这个太爷爷最期望的就是自己的重孙能考上大学,可惜在他死后的一年,确实他的孙儿考上了大学,只可惜这位老人再也没能亲眼见到这一幕,兔子不禁想起来了,小时候在一棵很大的樱桃树下,这个太爷爷坐在一把铁架帆布躺椅上,桌子上是泡好的茶水,边上经常有几本书,还有一个老花镜,他会在红砖围成的院墙上用粉笔字画下梅兰竹菊,也会拿着一把老剪刀剪掉脚上成年累月的死皮。每天看新闻是他必做的事情,也偶尔会有几个来客拜访上门求医,多半时候,还有几个老朋友,上面来讨论什么国家大事,这些难懂的话语,还有一次他出远门就是去看望自己天水的战友,彼此都知道是最后一面,但还是拖着一把老骨头去看望另一个半截入土的人,还有的时候,他会叫着几个家里小孩子去站军姿,唱国歌,第一次兔子学会·军哥国歌就是这个·太爷爷教会的,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这样的军歌正是当年他们参加朝鲜战争的时候部队当中自创的歌谣,听太爷爷讲,家中有人曾被国民党抓壮兵的路上打死了,原因是他当时吸大烟,被军队·的首领看到以后,指使别人直接击毙了。还有奶奶讲的她婆家在大散湾里当地主的时候,家里柜子里有银元宝。那时候不知道金贵后面抄家什么都没了的事,还有60年饿死人的时候,奶奶在婆家怎么挖草根,怎么挖地里秋收没收干净的洋芋果腹,还有谁谁谁家的人吃了麸子做的食物,拉不出来,用手掏出来这种事。还有太爷爷小时候装神弄鬼吓唬老师被皮鞭打,后面长大有一年发了洪水,大南川里的庄稼小麦,都被水掩埋,他一颗颗的往出来掏,最后一气之下从军的故事。兔子的老家正是陇上。那边接近四川靠近天水,是古时候兵家必争之地,祖祖辈辈流传至今。到了兔子这一辈,兔子亲眼见到的有四辈人。这些人都是经历了民国到新中国成立,再到改革开放,再到加入wto这100年来。是四辈人了,兔子作为家中第一个考上大学的人,在没有实际踏入北京这个地方上以前,是心中满怀骄傲的,因为兔子是从小到大小镇上最优秀的学生,这仿佛是一条必经之路,因为,在兔子小学的时候,有个光头老师问,你以后想去哪个大学啊,兔子回答,北京大学,我要去北京大学。去北京,命运就这样开了一个玩笑,在兔子报志愿的这一年。她把爱德华大学当做最后一个保底志愿,结果都不知道这个学校在哪的前提下,被录取了。就是这样的离奇。有时候回归一生之中做的一些决定,仿佛当下不觉是一个重要的决定,过几年十年便会觉得当年那一天,那个决定改变了一生。果然,兔子就这么阴差阳错到了北京这个地方,兔子被这个地方的高楼大厦,灯红酒绿惊呆了,原来这里有这么多新鲜的东西。这里的一切都给兔子带来了很大的冲击。然后便是深深的自卑,送东阳马生序里写,同舍生皆披罗秀略无慕艳意。兔子是不信的,因为她还没有那么高尚,对着这些以前从未接触的一切,是很羡慕的。所以在新接触同学的时候,她总是会很自卑。新的学期开始了,办完了所有的手续,也算是正式入学了,看着自己腿上北京蚊子咬的大包,也是无奈的笑笑,那一天,她本以为这一切是一个美好的开端。其实这是更多悲剧的开始,只是站在兔子当下命运的那一天,她毫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