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风架好。

吉他抱在怀里。

陈程白皙而修长的手指拨弄琴弦。

调试好吉他之后,侧身向着乐队那边鞠了个躬。

这支乐队是弗兰卫视的御用乐队,不知道和多少国内外顶级歌手合作过,在整个华夏都称得上是首屈一指。

这次陈程专门把他们借了过来。

他们的面前都放着《加州旅馆》的曲谱。

虽然陈程是临时换歌。

但对于这种顶级乐队来说,虽然从没有听过这歌,也没有一起练习过。

但只要有曲谱,他们就能奏响专业的伴奏。

陈程手指熟练地拨动吉他琴弦,前奏声随之响起。

这是一段长达五十三秒的前奏。

还没等到陈程第一句歌词,听众们已经迷醉其中。

“我去!这前奏有点费烟啊!我先点一根!”

“河北陪一根!”

“四川陪一根!”

“波士顿陪一根!”

“洛杉矶陪一根!”

音乐无国界,好音乐果然是相通的。

曲是歌的灵魂,甚至比词还重要。

《加州旅馆》的前奏一出,一下子给人一种厚重的沧桑感。

终于。

前奏结束。

陈程那十分具有磁性的嗓音,响了起来。

“在黑暗的沙漠公路上,冷风吹着我的头发”

“烤烟的暖暖香气,弥漫在空中”

“在前方的远处,我看到闪烁的灯光”

“我的头开始发沉我的视线开始模糊”

“我必须驻留过夜”

第一段一出,直播间已经炸了。

“我去!我去!!我去!!!”

“我已经不能用语言来形容了!这首歌太有感觉了!”

“这么好听的歌我居然还是第一次听?我以前在干什么?”

“废话!这是陈程的原创!第一次在公共场合演唱!你当然没有听过!”

“这也太厉害了!陈程就是个天才!”

不光是华夏歌迷,就连国外歌迷都已经被陈程征服了!

陈程的演唱继续。

“她站在门口,我听到了教堂的铃声”

“我暗自思量,这可能是天堂也可能是地狱”

“她给我点起一支蜡烛,给我照路”

“沿着走廊传来话语,我想我听到他们在说”

“欢迎来到加州旅馆”

陈程就只是站在那里,手指弹着吉他,目光清澈无邪。

这唱功!

这声线!

这曲!

这词!

摩尔眼神呆呆地看着镜头。

输了!

已经输了!

一点机会都没有!

如果说陈程唱华语歌的时候,摩尔还意识不到自已和对方的差距。

那么当陈程唱英文歌的时候,摩尔才真正意识到自已和对方全方位的差距!

可笑的是!

她居然还想去挑战陈程!

现在的摩尔,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可是她又舍不得!

舍不得放弃听这样一首或许是她有生之年听到过的最好听的一首歌的机会!

摩尔脸上的表情十分精彩。

看起来想哭,又想笑。

想哭,是因为她愚蠢的不自量力的挑战!

想笑,是作为音乐人听到如此美妙音乐的本能!

所有人都知道,所谓的挑战到现在已经戛然而止。

胜负已分!

他们接下来只想知道,陈程究竟能将这首神曲演绎到何种地步。

“多么可爱的地方”

“多么可爱的面庞”

“这里有充足的客房”

“一年四季你都能找到地方”

“她魂牵梦绕的是蒂芙尼珠宝,她的座驾是梅赛德斯奔驰”

“她有很多漂亮的小鲜肉做朋友”

“他们在院子里跳舞,挥洒夏日的香汗”

完美的转音、真假音转换,自然流畅,让大家完全沉浸在歌曲的旋律之中。

大家已经忘了这是一场赌上职业生涯的比赛。

他们只想好好享受音乐。

对于华夏听众来说,虽然有一部分人听不懂歌词,但他们依旧被优美的旋律深深吸引。

之前也有一些黑子,认为陈程只能够靠歌词和情绪来打动人心。

但这一次,陈程用一首英文歌,让黑子们都闭嘴了。

而国外的网友们也已经彻底服了。

他们甚至已经忘记了自已为什么会在这里,而只是想好好享受音乐。

“厚礼蟹!我听到的最好听的英文歌居然是华夏歌手唱的!”

“别说话!别打字!我只想好好享受!”

“漂亮的姑娘、糜烂的生活!这不就是我们国家真实的写照吗?我很难相信这是一名华夏歌手写的歌!这也太深刻了!”

“我们都是生活的囚徒!手拿钢刀却不能杀死野兽!天啊!我愿意称他为华夏诗人!他是怎么可以写出这样如同诗歌一般的歌词的?”

“华夏文化博大精深,确实不是我们能比的。我想陈程在华夏歌坛能够一炮而红,就是因为他能够写出这些如同诗歌般的歌词。但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他在创作英文歌时也同样可以!太炸裂了!”

“你们还记得摩尔吗?陈程这首歌,摩尔完了啊!”

“…”

陈程继续唱着。

“我们都是囚犯自愿来到这里”

“在领头人的房间里,人们举起狂欢之火”

“他们用钢刀挥刺着,却杀不死心中恶魔”

“我所记得的最后一件事,是我来到门口,我必须找到通道”

“回到我原来的地方”

“放松点吧,看门人说”

“我们天生受诱惑”

“你随时可以结束”

“但是你永远无法摆脱”

听着这歌,一幅画面在所有人面前徐徐展开。

夕阳西下,黄昏的橙色光芒映照凉风。

在加州的66号公路上,一辆破旧的老爷车穿过戈壁驶来。

车后尘土飞扬,在加州旅馆停靠。

旅馆周围停着哈雷车和一辆辆肌肉车,人们穿着镶有柳钉的皮质马甲,头戴裹头帽,穿着犀牛皮靴。

抽着一支支劣质雪茄,三五成群地拿着冰冻的啤酒。

昏昏欲睡地与一座同样破旧的旅馆邂逅,窗外血红夕阳慢慢倾泻。

你嘴里叼着一支烟,桌上摆着一大杯黑啤,啤酒泡沫里仿佛涌上了所有回忆。

你掐灭了烟头,将啤酒一饮而尽。

走出大门,前面是一片大漠,一条荒无人烟的公路横在中央。

你上车,继续进行着孤独的旅程。

歌曲的最后。

是一段长达两分钟的尾奏。

至此。

已经封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