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始至终,周臻煜都未与夏禾搭上一句话。倒也不是他冷漠,只是觉得没必要。就连听云与夏禾提及阴玄净体丹的来历。他也不发一言,一副事不关已之态。

在周臻煜眼中看来,他与听云不过萍水相逢,就算对方成就过自已以自已这特殊的身份,两人也难以成为朋友,了结此事之后他与听云,一笔勾销,从此以后他走他的阳关道,听云走独木桥。就算以后有缘再见也只是熟悉的陌生人。

[天狼学院][院长办公室]:“老林, 你来看看这个。”

林冠军从孟微手中接过一叠资料,当看到上面所写的内容后眉头一挑。手中的正是听云的入学资料,除了名字啥也没有。什么都没有,在林冠军眼中看来听云极有可能是从其他国家而来的学士,可即使如此正常而言,也应该适当的填写一下个人资料,像这种啥也不填的,还真是少见。

“嗯,确实少见啥也不写。按常理而言,就算要隐藏身份也应该胡乱填一个,可这小家伙倒是直爽直接不填了。哈哈。”林冠军打了个哈哈。

孟微单手抵着下巴做沉思状,缓缓道:“像这种不写身份信息的确实少见。我看他那初出茅庐的样子,你说会不会有可能他真的是天狼国人。”

每个天狼国人在出生的时候都会有出生证明,官府会直接登记在册。林冠军有些不知可否,“你是说他有可能是,某个身居山林的老怪物培养出来的?”

其实听云倒是也想过随随便便写个身份。可以天狼国的制度,编造在天狼国内的身份根本不可能。至于其他诸国,编造了和不编造其实没什么区别。索性躺平摆烂直接填“无”。这一幕给当时的执事都看的一脸懵逼。

而听云与高宇化那一战,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孟微等人到了,两人生死存亡之际定会出手干预。毕竟这又不是签了生死状的生死战。帝国自然不愿看到两个天狼国本土天才自相残杀,最后,损失的都是国家。结果显然易见,就算高宇化展露了再高的杀意,做是要杀了听云。几人也全当没看见。听云也是深知其中含义只是嘴上不说罢了。

另一边,周臻煜见已经没自已什么事了便已不再打扰听云两人畅所欲言。

“夏禾,你的毒到底是怎么中的。五毒门,可是大周王朝境内的宗门你是怎么得罪的。”

提及正事儿,夏禾震了震,身形眼睛也变得略微有些严肃,眉头皱起的同时将手掩在嘴上,做成思状。良久后才开口道:“听云,你…………这是我的家事。你…少知道的好。”

听云非常讶异,疑惑道:“ 家事?难不成是你家里人要杀你?”

听云见后者沉默下来,也不再多言回想起之前肖机机说的话,如果夏禾真是“夏家”之人,这种大家族内部的争锋其实十分常见。至于为什么是五毒门的尸毒理由也很简单,人死了,官府来人大不了,把五毒门推出去当挡箭牌,至于打伤夏禾的难民,我独门弟子现在怕是早不知道跑哪去了。

听云并不想节外生枝,给自已找麻烦,有多大能力干多大事。自已也不过炼血八重禁修为,就算有心帮忙,怕也是有心无力。

虽涉及他人家事,但听云出于好奇还是多提了一嘴。“ 竟然是家事,那我确实不好参与,但出于朋友的关系,我了解一下总可以的吧。”听云也想知道夏禾在夏家得罪了何等人物。丝毫不顾及天狼绿法要强制杀人,就不怕引火烧身。

“唉,这是说来话长…………我夏禾,本乃是夏家现任家主之子,夏惊天的儿子。或许你会说,夏家嫡子不是,夏离吗?呵呵!13年前的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那时夏惊天还不是夏家家主,他与我母亲苏媚娘和当时年仅三岁,还不懂事似的我。受家族指派,去兰陵府城拍卖一件商品,最后商品是拍到了,可在回龙井城的路上,遭遇了仇家的追杀。整个夏家的商队,都被那股仇家冲散,当时的夏惊天和苏媚娘为了掩护商队撤退,把我交给了一个家中的一个女佣,而他们则是冲上去与仇家拼杀,在那次杀劫之后,那件拍卖品保住了,可保护我的女佣却死在了那次杀劫之中,但是我却被她保护的很好,最后幸运的被路过的农户,所收留。夏惊天,苏媚娘两人为了保护那件拍卖品,几乎牺牲了整个商队,就连自已的孩子都没能顾上。当时的两人心灰意冷,为了保护那件拍卖品,不仅他们的孩子损失了商队基本上也全军覆没,此时的两人万念俱灰,都不敢想自已的孩子会不会还活着,直到路过一个寺庙,两人想找个地方落脚。恢复一下自身伤势,正当他们推门进入寺庙之时,两人听到了寺庙内传来小孩的哭声,只见一个差不多两,三岁大的男婴不知为何,被遗弃在这寺庙之中。当时的两人都觉得这是上天给自已的缘分,让他们在失去一个孩子的同时再赐予他们一个,于是便把这个孩子收留了起来,将他取名为“夏离”!三年之后由于老家主退位,这个名叫夏离的孩子就成为了冠冕堂皇的,夏家少主。”

说到这里,夏禾顿了顿,自顾自倒了一杯水,一饮而下。

可这平淡无奇的动作,在听云眼里不知为何变得有些凄然。这种感觉来的莫名其妙。让听云有些不适。同时,听云也十分同情夏禾,从语句中不难听出对方并不怎么待见自已的父母。

“和那个叫夏离的相比,我的生活也就此改变,且和对方截然不同。我失去了本应该有的亲情,那时弱小的我无时无刻都在思念着我的父母,虽然在养父养母的照料下,我过的也十分幸福,但我还是十分期望,回到属于自已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