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街中心地带坐落着一家古色古香的酒楼,青砖碧瓦,金壁辉煌,门前车水马龙。林风拉着叶知秋直接走了进去,还未等林风开口,一旁立马窜出来一个店小二,“二位爷,欢迎欢迎,管家正在忙,两位楼上请。”这两位店小二自然认识,林公子,叶公子都是巨鹿城响当当的人物,平日里没少来,也没少关照他们这些下人。尤其是林风,因为他的缘故,酒楼的生意都更加火爆了,因此管家还特意吩咐过,一定要把这两位爷给伺候好了。至于今天,管家是真的忙,脱不开身,而且他也知道两位公子的为人,不会因为这件事为难他。更重要的是,也没有哪个不开眼的人敢招惹二位。

店小二引着二人来到了包厢,便下去吩咐后厨做饭去了,对于二位的喜好,承德酒楼的伙计都门清。不一会儿,店小二便端来了一大堆美食,什么酱香猪蹄,麻辣口水鸡,玉汝豆腐,清蒸鲈鱼满满当当一大桌。店小二临走时还送来了一坛“将军醉”,这是上等的烈酒,入口又香又辣,口感细腻、淳厚,但喝完醒酒快,不伤胃,因此特别受有钱人喜爱,今天这两位爷也不例外。

见店小二关门退了出去,林风也收回了向下看的目光,顺便关上了窗户。在承德酒楼吃饭,先看看楼下吃饭的人群已经成了林风的习惯,每当看到楼下食客热闹的景况,林风心中就会获得一份温暖与满足。叶知秋当然也知道林风的习惯,就静静地立在他旁边,看到他慢慢关上了窗,就收回了若有若无的笑意。

“坐吧,这酱香猪蹄可是你最喜欢吃的,来,快吃!”,林风拉着叶知秋坐下,把酱香猪蹄夹了一大块儿放到叶知秋碗里,另外夹了一块儿更大的放在自已碗里,并使劲吸了吸要流下的口水。叶知秋颇有些无奈地看了看旁边的林风,这人啥都很好,就吃饭这一块,跟饿死鬼投胎似的,只要见了饭就走不动路,尤其这承德酒楼的猪蹄,每次见了都要流口水,这都吃多少次了还是这个样子。而且,明明是他馋的不行,却偏偏成了自已最爱吃的了。想罢,他无奈地摇了摇头,一会不知又想到了什么,嘴角又明亮了起来。

食不言,寝不语。林风和叶知秋吃饭从不在饭桌上讨论什么,因为林风的注意力都在美食上,谈论其他事情,那是对美食的不尊重,只是一个劲儿地吃以及不停给叶知秋夹菜,让他多吃点。叶知秋也不在饭桌上谈论其他事,不过他想的可和林风不一样,因为他觉得在饭桌上谈其他事情,那是对其他事情的不尊重。说起来好笑,林风有段时间还以为他和叶知秋在这件事上志同道合,暗自高兴了一段时间,叶知秋感到莫名其妙。直到有次林风喝多了,把事情对叶知秋敞开了讲,叶知秋还小愣了一下,而后不怀好意地笑了笑,等到林风酒醒的时候他还专门澄清了一下,整的林风尴尬了好一阵。不过后来他想通了,反正结果都一样,原因反倒是没那么重要了。

二人吃饱喝足就起身离开了,才刚见面,两个人有一堆话要讲,肯定不会喝太醉了。离开的时候,钱管家就跑了出来,连忙给二位赔不是,说是自家大小姐来了,需要亲自接待,所以没能亲自迎接二位,还望二位爷不要怪罪,并表示这顿饭权当吃个便饭,免除餐费。林风也没计较太多,只是第一次听说承德酒楼的大小姐,有些好奇,不过也没放在心上,就没有开口问。他朝钱管家摆了摆手,示意没关系,然后抬手招了招正在服务的店小二,随手给了一些小费,并鼓励他好好工作,就离开了。至于餐费,当然是月结,每月月末都会有林府的佣人来结账,林府家大业大,赖账自是不可能的。

两人走后,一位身穿红色连衣裙的妙龄少女从楼上走下来,不施粉黛,却说不出的清新靓丽,像雪山的一朵白莲,却又温婉动人。“钱伯,你刚刚在和谁说话?”少女好奇地问道。“哦,是大小姐呀,刚才是杨府的公子杨风和叶府的公子叶知秋刚用完膳,我送送他们。”钱管家恭敬地回答道。“哦,这样呀”,少女眨了眨好看的睫毛,明亮的双眸转了一圈,“你刚才在我这,他们没为难你吧?”“没有,大小姐,这两位公子都是品格很好的人,现在酒楼能有这么好的生意,也离不开两位公子的帮助。”钱管家立马答道,生怕说晚了,自家小姐就去找二人麻烦去了。自家小姐什么性格,他是再清楚不过了。“哼,还算他俩识相,不过叶知秋这小子,可不是什么好人。这家伙,最好别有什么把柄落在我手里,不然本小姐非得让他好看。”少女说到激动处,好看的鼻子皱了皱,脸上愤怒异常,说到最后还扬起了自已粉嫩的拳头。钱管家不敢接话,搞不清叶知秋怎么惹上了大小姐,叶知秋也不常回来呀。对了,想起大小姐的背景,再想到叶知秋从哪里回来,他俩不会是在那里闹的矛盾吧?钱管家越想越有可能,于是头抬得更低了,这种事情就该少说少问,能不听就不听,这是钱管家长久以来的生存之道。

好在,那少女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见钱管家木木地站着,也没自讨没趣,直接扭头走了。楼梯上了一半时,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扭过头来,对钱管家说,“我要在这里多住几天,你来安排。”刚说完她就蹬蹬蹬地上楼去了。钱管家刚抬起头,准备离开,大小姐的突然回头着实把他吓了一跳。听到大小姐的吩咐,连忙又弯下了腰,“好的,小姐。”

杨风、叶知秋对于酒楼里的事当然不知道,他们一出酒楼,就马不停蹄地奔向了巨鹿城的最高处——云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