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迷糊糊睡醒,身边多了一个人,无论心理素质多结实,都会吓个激灵。
阿碧的大意从进来这个诺大的院子开始,时刻流露着笨拙和自私的模样,这是大伙有目共睹的。
刚进来就倒头睡,都没有看到头底下的是异味的稻草,导致她头发也染上了味道,成了随身携带的恶心香氛。
方子贺捂着鼻子失礼地往后躲着,逃避着阿碧的攻击。
“别打了,是我,方子贺。”他用气音制止了受惊的阿碧。
“快,到这里搜一搜。”屋外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阿碧下意识地躲到了稻草之中隐蔽,方子贺也跟着躲了进去,但他那健硕的身材再怎么挣扎,还是露出了一大截。
“可恶,这下就会被发现了。”阿碧发现了这个问题,不免变得更加烦躁。
方子贺忽然觉得腹中一阵酸楚,随即他便飞到了空中,定睛一看,是阿碧一脚把他踹了出去,随即麻利地把脚缩进了稻草堆里。
大难临头各自飞,方子贺只好笨拙地躲到了案桌之下,再把面前的桌布重新盖好。
哐当一声,开的是隔壁间的门,里头似乎很多人在,随即是碗筷碰撞的声音。
“狗吃饭人都不敢惹,你们干什么东西?”隔壁的火气大嗓门怒喊着,原来隔壁间是下人们吃饭的地方,房间像是名人堂似的,只有那些蛮横无理或者武力值满级的厚脸皮们才有资格进入,本来下人和护卫之间权责不同,严格来说是同一阶级的两个群体,一下子出现事件,所有的暴力和冲突都有了理由,大宅子的平和岌岌可危,虽然早就看对方不顺眼了,但是谁也不敢走第一步棋。
领头的小兵不明所以地大放厥词:“我们奉老爷的命令来后厨找二小姐,饭都别吃了,快出去。”
“怎么。连吃饭都不能吗?二小姐怎么到我们这里找?”
“你们该不是窝藏二小姐在这里拖延时间吧?”
“找二小姐怎么跟抓贼一样?二小姐千金之躯,必然受到老爷百般呵护,怎么跟个流民似的沦落到我们这里?还被你们这几个喽啰追捕……呢?”下人头子笑着说,忽然被打断了,“什么?真的?我怎么不知道?二小姐真的?”
“也罢,不跟你们这些奴婢说了,快搜。”
“大胆。这里是什么地方你们也敢进。”忽然,另外一个声音从屋外走进去,“哎哟,李大哥,别来无恙啊?”
屋里的氛围变得不一般,待静了半晌,下人头子回答:“这不是陈哥吗?不错嘛?现在都成了领头了。”
“多谢李大哥夸赞,陈某不敢当,只是小娃不懂事,为老爷办事心切,若有什么冲撞的,还请大哥多多包涵。”
小陈其实心里像是咬着陶瓷碎片一样,硬着头皮才发出了这些恭维的声音。一想到小时候被卖到这个宅子的时候受到多少老李的非人对待,最后还被扔到后山,还好自己命大,躲过了野兽的攻击,呆在树上度过了好几个日夜,最后在老爷狩猎那日混进仆人之中,因为抓住了挣脱的野兔而受到了老爷的赏识才入了防卫队里。
老李也是那个恨,自己死去的儿子活着的话也该是这个岁数,凭什么?在这个混乱的世界为什么活下来的是别人的儿子?想当年儿子刚出生时因为老来得子自己跑去青楼偷鸡腿回来给孩子和他妈饱餐一顿,却因为拿成了权贵的鸿门宴套餐,有没有毒不知道全部都死绝了,只是因为自己舍不得吃,这才捡回了一条命。
别人的孩子还能够给揭不开锅的家里换取一份钱财,这让老李分外眼红,看着他那天真的劲头就很讨厌。为什么厄运并未摧残稚子?肯定是受得还不够多!
作为长辈他必须扛起重担,无视因果轮回,往死里捉弄折磨,然后在午后抽地上捡的的 烟头,洋洋自得地回顾自己一天的付出。
他人的哲学永远都耐人寻味,无法质疑因为已经种下恶果。
谁也无法体会小陈的恨和苦,当然他也至始至终振作着往上爬,其实更多的不是同情是羡慕和嫉妒。
“小子不懂事,还望大哥海涵。”说罢,不等李大哥回复,小陈便推搡着手下离开,阿碧也幸免于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