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从早上起来,沈聿照常吃了维生素和含有烟酰胺的药物,然后开始一天的等待。

晚上沈聿面色潮红,看起来比享受的陈诺还激动,陈诺倒是没有什么表情,除了身体更放松了一些。

沈聿决定再主动一些,于是,趁着她心情好,趁着自己涌动的情潮还未散去,他伏在陈诺的膝头,向上抬眼,用带着情欲的声音温柔问道:“我能不能有你的联系方式?”

这么几次,他已经知道陈诺喜欢什么,她喜欢他的泪痣,喜欢他动情时低音炮的低喘,喜欢喉结与锁骨,这个姿势,能让自己将所有的她喜欢的东西,都呈现在她的眼里。

她甚至不用抬头,只需要稍微侧眸,便能看到。

我这样祈求的姿态,能不能换来你的侧目,能不能给即将干涸而死的土地换来一场甘霖。

只要你赏赐我一点甘霖,我就能苟且偷生,我就能多一丝喘息的空间。

陈诺懒洋洋开口:“嗯?这次这么直白?不是写信时候的含蓄了?”

轻飘飘的调笑,让沈聿有些窘迫,在她眼前,自己总是无所遁形。他又有一些高兴,她明白自己的信,明白自己的心意,所以她来了。

而后,又眉眼弯弯笑了笑,眼里盛着一汪清泉。

“吾思慕汝已久,寤寐思服,辗转反侧,不得解脱,是以,欲问日之早晏,夜之安寝,一日三餐何食,恐君烦忧,惟愿得汝友位,窥君日常,以慰相思,可否?”

一字一句,低沉缓慢,缱绻缠绵。

陈诺怔了一瞬,忽然就想到,辛夷想得不错,文化人真的太会了。

看着陈诺稍微有些出神,沈聿又缓缓说了一句:“请君怜我!”

狗狗一样的眼神,陈诺忽然想到,他的这双眼,当真也是极为出彩的,里面的情绪一览无余,总是显得赤诚又委屈巴巴。

陈诺笑了笑,手指抚上沈聿的泪痣,轻轻点了点,察觉到沈聿的呼吸都缓了下来,笑了笑说道:“颜色姝好,如何不怜惜。”

沈聿如愿以偿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联系方式,更得到了意料之外的她的抚摸。

他的脸色不再苍白,变回了健康正常的红润。

情人,情人也没有关系,情人之一也没有关系。

离开你身边,失去你的气息,我便会逐渐苍白,逐渐成为没有灵魂的躯体,成为行尸走肉。

幸好,你愿意怜惜我。

作为你拯救我的回报,我愿意再取悦你一点。

沈聿去了纹身店。

自小只读圣贤书,连家族事务都不插手不露面的小公子,头一次走进这样的地方。

他亲手设计,将画稿交给纹身的师傅。

刺痛在胯骨向内一寸的地方不断传来。

时间流逝,一朵开得荼蘼的红玫瑰在胯骨向内一寸的地方呈现,花枝往下,没入禁地。

这一切只因为,陈诺的头像是一朵玫瑰。

一片一片,散落在雪地里面的玫瑰,白与红相映,冷与暖交织,极致的破碎与美感。

沈聿思考了很久,觉得自己或许更了解了陈诺一点点。

纹身的恢复期过了以后,沈聿为陈诺送上了第二份东西。

辛夷拿到的时候一脸惊讶,看着沈聿淡然的样子,辛夷觉得自己真是不懂文化人的浪漫了。

一路拿着上去,受到了许多好奇的目光。到陈诺办公室门口时,遇上了刚刚汇报完工作出来的褚音和柏木。

三人熟识,看见辛夷抱着的东西,两人一脸惊讶:“辛夷,陈总的办公室需要驱蚊嘛?怎么拿这么大一束艾草?”

一旁更为沉稳的柏木说道:“要是真的有蚊蝇,后勤部应该有蚊香之类的,也用不着这个吧。”

辛夷说道:“你们懂什么,这可是文化人的浪漫。”

辛夷这么一说,两人就明白了,又是沈氏小公子的手段。

上次那别出心裁的手段,让他们大感惊奇,这次更是出乎意料。

两人对视一眼,笑了笑,转身去办陈诺交代的事情。

辛夷敲门进去,陈诺抬头一看,也是一怔,问道:“拿这么大一束艾草做什么?”

辛夷笑了笑,“这是那位沈小公子送来的。”

陈诺打量了几眼,突然笑了一下,转瞬而逝。

辛夷好奇问道:“这又是什么说法?”

陈诺白她一眼,说道:“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辛夷是彻底服气了,这两人,一个比一个绝!

一个就这么贸然送过来,像个愣头青,偏偏陈诺还挺懂,好像还挺吃这一套,照这样,这位沈小公子下次是不是要送金簪玉佩什么的了。

这位沈小公子真的不是活在古代么。

陈诺吩咐道:“拿出去处理了。”

辛夷便知道,陈诺这是没有去见沈聿的打算。

陈诺接着说道:“纽约那边的分公司有点事需要处理,回去收拾行李。”

“好,要去多久?”

陈诺想了想说道:“一周。”

“好。”辛夷点点头,带着一大束艾草出去,顺手放在外间的秘书室,然后去收拾行李。

沈聿从定下艾草的时候就满心期待,上次的桃花笺给了他回应,他以为自己可以不一样。

结果,自己这次没有收到任何消息,不管是来自陈诺,还是辛夷,一个字都没有。

夜色渐晚,他就这么坐在沙发里面,从天亮坐到天黑,一动不动,活像个雕塑。

纠结许久,手机在手里摩挲许久,屏幕被不断地摁亮,熄灭,再摁亮,再熄灭,反反复复,手机变得发烫。

下定决心,再一次摁亮屏幕,却先看到了辛夷新发布的朋友圈。

上面是他们一行人在纽约的机场,在拥挤的人群之中神色匆匆,保镖尽职地将陈诺与人群隔开。

沈聿将图片放大,仔细探查被围在中间想见的那个人。

大波浪卷发轻轻扬起,脸上的神色看不分明,步子跨得挺大。

算了,自己在这里纠结见不见面,联不联系,狠心的主人忘记了被放逐的鸟儿。

哐当一声,手机扔在了桌面上,沈聿直起身子,靠在沙发上,仰头在黑暗中看着虚无,思绪飘渺。

这就是情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不能过问行踪,也不必向对方报备,连固定的床伴都算不上。

固定的床伴最起码要求对方身心干净,他与陈诺,什么都没有,自己对陈诺来说,只是闲暇时逗弄的玩具,只是有温度的情趣用品。

沈聿觉得自己有些痛苦。

可是这条痛苦的路是自己硬要走上去的,倘若他想,只要再也不往上凑,陈诺绝不会主动找他,那两个人便心照不宣地到此为止。

不,不可以,哪怕是不正常的开始,哪怕是畸形的关系,哪怕是这样被遗忘角落里,我也不要结束。

只要能在你身边,无论多久我都等得,无论什么关系我都可以。

黑暗中的沈聿,眼眸熠熠生辉。

沈聿再联系陈诺,是在陈诺从纽约回来的一周后。

作为合格的情人,他甚至贴心的给了她一周的时间来处理出差后续的工作处理。

这次,他没有再通过辛夷来联系陈诺。

他自己给陈诺发了讯息,而后,便像等待主人归家的小狗一样,眼巴巴等着。

他不知道陈诺有没有空看见自己的信息,不确定陈诺会不会搭理自己,可是他还是去了信息中他提前准备好的地方等着。

望眼欲穿,不计结果。陈诺一小时不来,他就等两个小时,两个小时不来,他就等三个小时,一天不来,他就等两天。

总有一天,他能等到的。

再狠心的主人,也不会将自己漂泊在外渴望回家的倦鸟放逐太久。

陈诺确实很忙,褚音、柏木和陈氏一众高层,都在为这次纽约分公司的事情收尾。

到了晚上九点,才算是彻底结束。

看到信息的时候,陈诺纠结了一瞬间,还是决定赴约。

风筝不能放太远,太远了容易断线找不回来。

再说,他是个不错的情人,偶尔的纵容算不上什么。

陈诺到南山公馆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

看见这两霸道又有气势的布加迪,保安远远地就打开了门,连问询都没有。

陈诺开车进门,随后又开上了盘山路,到了南山公馆门口的时候,沈聿已经等在那里。

之前听到保安说自己之前特意让他们看过照片的人来了的时候,他还不敢置信,急匆匆出来,果然听见了独特的声浪在回旋,即刻,便看见陈诺那辆犹如黑夜之中的猎豹一样的布加迪出现在视线里面。

车稳稳停在眼前,沈聿还穿着拖鞋,急匆匆跑过去,像泊车侍者一样,为陈诺打开车门。

长腿一伸,高跟鞋落在地面上,随后,陈诺起身站直。

烈焰红唇,五官艳丽而深邃,风情摇曳的卷发,站在车前,让布加迪失去颜色,只能沦为陪衬。

陈诺打量一眼气势恢宏的南山公馆,说道:“你们家老爷子还挺阔气,南山公馆都给你了。”

南山公馆,京市数一数二的豪宅,多少有权有势有钱的人求而不得,居然被沈家老爷子给了沈聿。

在陈诺面前,沈聿完全就是伏低做小那一个。

他衣着单薄,却完全不顾,只看着眼前的女人眉眼弯弯,说道:“大哥二哥有沈氏,所以父亲就把南山公馆给我了。”

陈诺看着沈聿羞涩纯粹的笑容,不知道他是真傻还是装傻。

沈氏是比不上陈氏,也比不上其他三个底蕴同样深厚的一流豪门,可是在京市同样不容小觑。京市的二流豪门,出去在其他任何地方,都得是被人追捧的一流豪门。

给了这个小傻子一座南山公馆,绝了他进沈氏的路,堵住他的嘴,也不知道沈老爷子是真的爱护这个儿子还是防着这个儿子。

再想想,沈聿从小便没有在沈氏公开场合漏过面,甚至很少有人知道沈氏还有个三公子,也不教他商场生存经营之道,养得像个没心机的花瓶,明明是沈氏小公子,偏偏做了教书匠。

啧,沈老爷子这心,有点儿意思。

偏偏这小傻子还笑得一脸荡漾,陈诺伸手在他头上撸一把,看着他的头发乱糟糟,心情愉悦,转身向公馆里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