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醒来,我们已经在一个被子里了,她表现得很镇定。
“怎么办?”睁开眼的第一句话,看她的样子,睡得不怎么好。
“我可以负责。”
这点事情都做不好,我就不是个男人。
“你确定?你凭什么这么说。”
“事情发生了,我可以负责。”
我的态度很强硬,这是考验,我不能退让。如果你问我这是什么考验,我说这是可以转变我这段时期方向的改变。
“嗯,来吧。”
我懂了,亲吻着她,一点不粗暴,温柔以待。刘紫南很好,她在这方面是个好女人,我相信以后的生活。
我们在一起缠绵了几个小时,不管天亮不亮——值得。
又是一觉醒来,已经下午五点了。叫醒紫南,起身做了点饭,候着她吃完。
因为昨天把衣服都扯了,我对她说:“你先躺着,我出去给你买两件衣服。”她轻轻嗯了一声,心情比较稳定。
我一出门就在门口的柜子里找出两块长布,翻翻网络上的样式,两分钟的时间将布转变为衣服,女性内裤都有。全部针对刘紫南的身材加以改造。
我的眼睛可以扫描任何物体,各种防护很到位,喷个辣椒水什么丝毫没有感觉,在水下我也能看清前方。它已经进化到了无与伦比的高度,只是依旧无法实现高级别的透视。当初超能力者没有参透其中的奥妙,我心里还是感到惋惜。只说这种改造外部事物的能力我们只能简单应用,目前仍在初始阶段,最多造个两立方米的东西,而且不能凭空构造。就是说,我们只能改造,不能无端创造。
为了不让她怀疑,我在门口多待了两分钟。
卧室里,刘紫南靠着卧枕,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待我进来时,她说:“你骗我。”
我还没理解她的意思,她又来批评我:“这套房子超不过六十万,你根本不也是有钱人。”
我听到这种话并没有生气,事实还真是这样,她的眼光很正常。
我的语气依旧平和:“我可没有说我是个多么有钱的人,这套二环环的房子想必不值得你入眼。但是你是我的人,只要你想,我可以挣钱。你想要多少,我就可以挣到多少。”
之后的话我态度明显强硬,话中有话,她不会不理解。
“我们怎么会是一路人。”
她摇摇头,对我失望了。甚至心里在想,我会出现在前日的聚会上只是王颖的缘故罢了。
我知道我们现在的不合适只是因为门户的原因,这个国家很重视门当户对,偶尔一次的逾越不会是人们聊天的材料。
“这个够吗?”我从口袋里拿出一串钥匙。
红鬃烈马。
刘紫南不在意的一眼决定了随后的一分钟内她的目光都难以离开。红色,烈马,传奇,刘紫南想到的是法拉利。
他怎么会有?难以置信,能够拿出这串钥匙的人就已表明了他的身份。
刘紫南心里总算平稳了,出身于富贵家庭,成年之后每晚幻想自己的另一半,他不骑白马,但不会推着三轮车;他风度翩翩,绝不会身穿地摊价;他举止儒雅,绝不会低俗缺乏教养。眼前的人,一项项地勉强避过了后者。
”帮我穿衣服吧。“
这时候我心里当然高兴了,她的做法并不是见钱眼开的势利女。我记得有一句话这么说,你凭什么和土豪做朋友。虽然有种傲慢,但是不缺乏理由。能够做土豪的邻居就证明你不差,能够频繁走进土豪的圈子更证明你不差。
刘紫南是个职场女性。有心思,成熟,有原则,我欣赏这样的女人。昨夜疯狂一宿,她还没有缓和过来,下面疼痛,我看了看,又看看她,笑得很开心。刘紫南眼里一横,
“看什么,快穿。都被你弄死了,好疼。”
窈窕身材,没有丝毫赘肉,平滑的小腹,曲线优美。第一次接触女人的身体,心里既有愉悦,还有,兴奋。
“小心点,刚才到下面买了一点药,你吃了吧。”
还是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盒子,一打开就散出奇异的味道。
“这是什么?”
紫南放在鼻尖嗅了嗅,犹豫着不敢吃。
“一种营养品,对身体好。”
我只能以这种简单的解释告诉她,如果说这可以清理她的身体达到简单的改造的话,她反而会拒绝。
药丸很顺利地在腹中融化,药力化为数股热流,在身体内循环通过。
“哇,好舒服。不行了,我上趟厕所。”
多上几趟厕所就能把身体内的杂质大量排出,再没有比这厉害的神药了。
铃声响起。
“李智全,你还想不想活了,快给老娘滚过来。”
一看时间,下午六点整。这女人,发起脾气来,自己都扛不住。
“智全,谁的电话。”
刘紫南从我身后过来。我亲亲她的额头,换来娇羞一眼。
“王颖的电话,催我过去。”
“你为什么就要去她的餐馆做服务员呢?难道你还想着其他女人?”
刘紫南歪着头看着我的眼睛,意味很深。我连忙摆手:“当然不是了,她帮过我,我就帮帮她呗。”
“嗯,你可不能一直这样,我能等你,你也要努力。”
我笑着点了点头。又问她那里疼不疼了,如果不能走,就在家里休息。我觉得自己说得够委婉了,她还是白了我一眼,羞涩地低头说,没事儿了。
随后我让她在楼下等着,我去开车。
“嘟嘟嘟。”
古典气息浓重的跑车停了身边。变出这辆跑车,这是极少的例子,我们直接就能飞翔,哪会用这种老式的机械。
“走喽。”
线条与马力并存的"我",飞速却不越界。好吧,能把赛车开到人力车的速度,我的内心一万匹羊驼沸腾。转头看看刘紫南,有钱人的想法就是不一样,脸色平淡,仿佛开着跑车上班很正常。
好不容易把紫南送到公司,分手前的一个吻,目送她进去,幸福的感觉就在这一刻。避开周围人惊艳的目光开着车迅速跑路,找了一个没人没摄像头没存在感的地方,换回我的自行车,噔噔地朝餐馆进发。
别问我为什么要骑自行车。因为舒服啊。对我来说,汽车这种东西可有可无。我们的速度早就不止那点乌龟速度了。何况平常人开的不是车,是机器。当你脸上吹过空气的时候,甭管它新鲜还是雾霾都是真实的触感。
所以说骑自行车的时候,你已经不是在赶路了,而是享受。风刮在脸上,很疼。偶尔有沙子打在皮肤上,也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