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梁外。

百花谷。

胡言一路快步,独自前行。

一日之前,昙花客栈内,店小二“自裁”身亡,百暮香昙飘散异香。

胡言迟疑了片刻,没有浪费时间去处理尸体和百暮香昙。

那股莫名的不好的预感,算是被店小二的侧面验证了。

百暮香昙与罂粟相佐,或是陷入幻境,或是七日癫狂。

相比之下,他的时间更需要拿来追赶王玄风。

客栈外,有一串疾行的马蹄印。

胡言尝试着顺着马蹄印走了一段,偶尔泥泞之处,伴有浅浅鞋印。

王玄风以脚力见长,寻常土路,不易留下鞋印,唯有泥泞处,才会留下痕迹。

如此推算,胡言所行方向,应是白宛妍与王玄风所走方位。

自半夜走至半夜,自夜幕追至天明。

一日一夜,胡言走的并不是很快,但也算是匀速前行,几乎不曾停歇。

可饶是如此,却依旧连王玄风的人影都没见着,反倒是远远望到个小村落。

胡言望着远处升起的炊烟,终于停住了脚步。

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那个时常困扰他的难题,再一次出现了。

他……

饿了!

此村,名杏花。

一眼看去,杏花村内,约摸着百十来户人家。

可时至清晨,却仅有寥寥数道炊烟。

胡言心下好奇,只以为村里人生性怠惰,起的比较晚。

可行至村口,才惊讶的发现,杏花村村民哪里是怠惰,明明是……

明明是过于勤快了!

这天刚蒙蒙亮,他们竟然就已经工作的满头大汗了。

杏花村外,有一大片田地,密密麻麻种了许多植物。

不是粮食,不是蔬菜。

而是一株株鲜花。

其中,不乏像罂粟一样的毒花。

村民们,身强力壮的,扛着工具继续向外开垦着荒地。

妇女们细心的采集着花叶上的朝露,再将其轻轻浇灌在花蕊处。

老人儿童也不闲着,他们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一切,例如,帮年轻人们递递工具,帮着在新开垦出的土地中栽上花苗。

如此一幕幕,看起来是那般美好和谐、辛勤可敬。

如果……他们那洋溢着幸福之色的脸上,没有满是疲惫的话。

胡言不免心生疑惑,便随手拦住一名村妇问道:“大姐……”

“小伙子,快来看看,姐姐种的这些花好不好看……”

胡言刚刚开口,便被村妇打断,随即,拉着胡言的手滔滔不绝起来,如此热情,一时间惹得他有些不知所措。

好在只是三言两语间,便有一老者靠过来替胡言解了围。

“表弟啊,你可算来了!”

老者满脸兴奋,边说着就要张开臂膀抱住胡言。

胡言正满脸懵圈,心道老者许是认错了人,正欲开口解释,却见老者凑过来悄声说道:“快离开这里,晚了就走不了了!”

“……?”

胡言闻言,不免一愣,原来老者并非是认错了人,而是特意前来提醒自己的,可……为什么?危险又在哪里?

正当他疑惑时,却听不远处传来一道柔美的声音。

“小哥!”

说话的,是一位肤色白净,五官精致,身着绫罗锦衣,翘着纤纤兰花指,靠在藤椅上细品花茶,尽显阴柔之美的……年轻男子。

其身后,跟着两位摇扇侍女,看起来正常的很,只是相比之下,她们倒显得不够柔美了。

“小哥,你是来做什么的?”

男子站起身,朝着胡言缓缓走来,每走一步,还不忘扭一下屁股。

胡言看着男子的姿态,男不男女不女,不免心生厌恶:“与你何干?”

老者闻言,顿时一惊。

不等胡言或是男子再说什么,赶忙上前一步,拦在二人中间,满脸堆着不情愿的假笑,毕恭毕敬的对男子解释道:“袁仙师,这是小老儿的远房表弟,初来乍到,不懂规矩,您多见谅。”

袁仙师,本名袁琪。

听罢老者所言,他抬眼上下打量了胡言一番,笑道:“表弟好年轻,身体也很结实呢。”

“是是是,表弟年纪不大,但是辈分高……”

老者还以为袁琪是看出了破绽,慌忙解释道。

“你去休息一会吧。”

可袁琪却根本不在乎老者所言是真是假,反是直接打发走老者,接着伸出手,对胡言邀请道:“表弟要不要来一起喝杯花茶?”

胡言看着袁琪的样子,顿感一阵恶心,但此时的他,更想弄清楚这个村子和睦、辛勤背后所隐藏的真相。

随即,只见他默不作声,径自走到藤椅处,给自己倒了杯花茶。

袁琪见状,满心欢喜,嘴角差点就要控制不住的咧开了。

一张茶几,两把藤椅。

一壶花茶,两盏茶杯。

一片花田,两人对饮。

“表弟这次来,是探亲?还是就此住下?”

袁琪撩拨着自己的“秀发”,夹着嗓子问道。

胡言抬眼看了看袁琪,本欲开口,却终是没忍住恶心,将头撇向一旁。

“他们看起来好像很累。”胡言望着那大片花田,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顺着胡言的目光望去,袁琪轻轻叹了口气:“谁说不是呢,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时不时还要干到三更半夜。换谁谁不累呢?”

“都说勤劳致富,但他们也确实有些过了。唉,人生苦短及时行乐,何必要这么拼命。”胡言不禁有感而发,可现实却与他之所感稍有偏差。

“他们可不是为了钱才这样的。”袁琪说道。

“哦?那他们是为了什么,难不成是为了你?”胡言顺势试探道。

他本以为袁琪会闭口不言,或是转移话题。

毕竟,像是袁琪这样装扮华贵,还带着持扇侍女的贵公子,明显与杏花村的整体风格,格格不入。

但凡不是瞎子、傻子,都应该能看出来,他和杏花村村民们那诡异的勤劳脱不开干系。

至于这背后,他所使用的是什么样的手段,是如何让村民们心甘情愿为其拼命的,仅这一时半会之间,怕是难以试探出来。

可谁承想,袁琪竟不假思索,脱口而出道:“还能是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谷主啊。”

“谷主?”胡言故作不解。

“是啊,我们百花谷的谷主,蔡荨。”

当袁琪提起谷主时,不知为何,他的双眼中似乎满是崇拜,不,不止是崇拜,而是高于崇拜,就好像,人,对于神的那种感觉。

“谷主,是我们的信仰!为了谷主,我们愿意奉献我们的一切!”

“你可听过九极通天自可为仙?说起来容易,可做起来……就咱这地界,古往今来也只有花祖一人能接近此境界,这几千年来,再无第二人有此成就。而以谷主令人望尘莫及的天赋,最多不过百年,便一定能修至此境界,而后,证得大道飞升成仙!”

“人生多苦楚,世间皆磨难。我们生于此处,是命,我们资质平平,是命,我们生的丑陋,是命,我们在命运中忙忙碌碌看不清未来,仍旧是命。但谷主,却给了我们看到未来的希望,给了我们脱离苦海的机会!你可知!待谷主得道飞升之日,便是他们鸡犬升天之时,待谷主得道飞升之日,我亦会作为谷主最忠诚的弟子,随谷主同往仙界!”

袁琪像是个狂热的信徒,亦是个传道者,向胡言讲述着谷主的伟大。

可听在胡言耳中,脑海中却仅仅浮现了这样两个字——邪教。

“所以在这里,尽是信仰谷主之人?”

胡言问道。

“也不尽然。”袁琪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随后继续说道:“咱们这边大概十几个村镇,大多数当然都是信仰谷主的。但像那北边的桃花寨,南边的水仙郡,却是不听教导,不遵信仰,与谷主,与我们,与这一方万民离心离德。”

“他们不信仰谷主倒也罢了,不为谷主奉献倒也罢了,可他们居然还妄想纠集其他异教徒一起祸乱我百花,妄想推翻谷主,简直可笑至极。”

“哦哦,然后呢?”胡言敷衍着,心中不免暗骂一声:“你才是可笑至极。”

“然后?哪有什么然后?”袁琪说道:“就桃花寨那千余名乌合之众,不过是我们这些弟子前去,仅仅一顿饭的功夫,就只剩七百个跪在地上哭着求饶的胆小鬼了。”

“水仙郡倒是有一点点实力,地广、人多,他们仗着手里有些修者,外面有些关系,组织了几百人起势,虽然其中大半都是修者,但实力嘛……实在是不敢恭维。都不需要谷主出面,只是我师父带着两位师姐便将他们收拾的服服帖帖。”

袁琪说着,脸上不免露出得意之色。

再饮一口花茶,忽然话锋一转,满眼笑意的盯着胡言问道:“看表弟的气场,不同于普通人,应该也是修者吧?”

“嗯,是。”胡言点点头,并未选择隐瞒,也没有必要隐瞒。

“可是方便,透露一下境界修为?”

胡言仍是点点头,随手捡起身旁一片花叶,屈指弹飞。

眨眼间,花叶如利刃般斩断袁琪一缕发丝。

胡言不喜欢百花谷这如邪教般的组织,更不喜欢为邪教卖命欺凌弱小的袁琪。

此行,他要追上王玄风,此行,他想替夜梁国的百姓解决百花谷这个威胁。

此举,他就是要挑衅袁琪,若袁琪不服,那便直接拿袁琪开刀,若袁琪乖乖服软……想来身为地头蛇的他,身为伟大的百花谷弟子,应该不懂得什么叫做服软吧。

但出乎意料的,袁琪并未恼怒,也根本没觉得胡言在挑衅他,只是稍微惊讶了片刻,竟一脸喜出望外的说道:“两仪初期?!境界居然与我相同?!如此年纪,如此修为,足可谓天才也。你……加入百花谷吧,做我的师弟!”

他甚至没有片刻犹豫,当即对胡言发出邀请,生怕是从哪里杀出来个程咬金抢走他的“猎物”。

闻言,胡言不免一愣,缓缓放下手中茶点,抬起头,目光对上了袁琪的双眼。

加入百花谷。

他还真从没想过这条路。

回想几日前,陈六卧薪尝胆多年,自身后偷袭陈箫生时,陈箫生那难以置信的眼神。

遥想再之前,陈眷在最风光最放肆的时候,被他亲手挑断手筋脚筋,那震惊的神情。

加入百花谷,可能会比直接硬闯上去更有意思。

“可以。”

胡言回答道。

“太好了!”袁琪闻言,不禁喜出望外。

随着片刻迟疑,只见他一拍桌子,兴冲冲的说道:“择日不如撞日,走,咱们现在就走,一起回谷。”

不得不说,袁琪对胡言,的确满是“喜爱”,哪怕是多一日他都不愿等,只希望早日能与胡言从一面之缘的君子之交,跨入朝夕相伴的“同门之情”。

……

百花谷,并不遥远。

但也不近。

离开杏花村,徒步少时,便可见一山谷。

再行半日,可至山脚。

山谷即为百花谷,山高百丈,云雾缭绕。

山脚又有百花集,衣食住行,样样不差。

不过半日行程,于外,杏花村、水仙郡、桃花寨的人们,只能信仰谷主,只能作为苦力,每日早出晚归为那可笑的“鸡犬升天”而卖命。

而这里,所谓的信仰确实仍旧存在,有人在高呼着谷主的神奇,有人在谈论着谷主的伟大,有人在畅想着仙界的繁华超然,更有人面朝西方,跪叩行礼,幻想着谷主能感受到他炽热的忠诚与崇敬。

但相较之下,更多的人,却是晒着太阳喝着茶,却是陪着另一半逛着街,却是出摊却是开店,却是一家人整整齐齐,其乐融融,相伴走进市集上最豪华的酒家。

与外面那些村子相比,这里的百姓,不知活的滋润了多少倍。

两地相距,可有百里?

可有五十里?

同在百花谷的“屋檐下”,差别却如此之大。

可这便是人生,这就是现实,而人生,本就无常,而现实,本就处处透着不公。

或许,这也是为什么,人们会如此信仰百花谷的原因。

只因为那句,待谷主得道飞升之日,便是他们鸡犬升天,脱离苦海之时。

……

“好香!”不经意间,胡言闻到一阵很诱人的菜香,几乎没有犹豫,他便被本能驱使着,凑近到某间酒楼后厨的窗户旁。

探头望去,一位大厨模样的人,正在用手掌凝聚火焰为灶台加温,灶台上不知在蒸煮着些什么,但着实令胡言食指大动。

等等!

用手掌凝聚火焰?!

“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