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破晓。

李三水迷迷糊糊间听到屋外传来一阵骚动。

他起床推开房门,目之所及是一幅波澜壮阔的画面。

茅草土坯搭就的简易屋舍鳞次栉比依次排开,浩如烟海。

数以千计的少男少女或扛着锄头,或挎着篮子如洪流一般流向一望无际的田野。

迷离光线把人影刻印在如洗的碧蓝天空之上,如蝗群一般纷乱而渺小。

而在天边的另一侧,一座高耸入云的大山笔直矗立着,山上植被茂盛,云雾缭绕,在朝阳的辉映下,宛如仙境。

一边是人如草芥,一边是仙气飘飘。

每天起床,看一眼仙境般的灵山,虚无缥缈的成仙之梦就会再次焕发,给他们萎靡不振的身体打上一万瓶鸡血!

李三水正胡乱地有感而发,就住他隔壁的陈大狗扛着锄头走了过来,“三水,我白天多干点活,晚上去矿山,多攒点灵玉,让你再去租借个丙等洞府试一次。”

这是老实人唯一能想到的笨办法。

自两人进入太玄门,陈大狗一直都把自己挣来的灵玉悉数交给李三水。

他觉得自己太笨,一定当不了仙人,却笨拙固执地相信李三水可以,无怨无悔地支持。

李三水这八年来去试过五次,每次都无功而返。

乙丙丁等洞府都试过了,唯有甲等洞府耗费太多,还未尝试。

只要有人群在的地方,久而久之都会诞生一些经验。

这些为了成为内门弟子,怀揣着美好修仙之梦的可怜人,就总结了经验流传下来。

天赋只是一方面,在灵气最为充裕的甲等洞府,哪怕是头猪都能成功导引灵气入体!

可甲等洞府对于他们中的绝大部分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首付500灵玉,每月还要上交70灵玉,中间若是断开,下次再来要重新交首付。

这就意味着如果想要在甲等洞府修炼一年,至少要准备2000灵玉。

因为你修仙,又不是仙,还需要吃喝,那些都需要灵玉来购买。

至于为什么说是绝大部分,因为哪里都有天才。

一些天赋极高之人,花一年半载的时间攒够灵玉,在最底层的丁等洞府就能成功导引灵气入体。

等一步一步修炼至炼气三层以上,就可以一边炼制灵玉,一边修炼。

李三水拍了拍陈大狗的肩膀,“大狗哥,把锄头放下,别干了,祥子到死也没一辆属于自己的车。”

“祥子是谁?”陈大狗满脸疑惑。

“呃......没什么,我的意思是,你干再多,咱们也住不上甲等洞府。”

陈大狗露出一个憨厚笑容,“三水,我没事,力气又存不住,挣点是点,你病才好,多歇歇。”

李三水环顾一圈,凑到陈大狗耳边,“我有办法挣灵玉了......”

......

从茅草屋里走出,真正置身这异世界,李三水的心情很难轻松起来。

低矮的茅草屋如林一般密集,泥土中散发着大小便发酵以后的嗖臭,而陈大狗热情递上来的早饭,一个麦麸加少许面粉做成的馒头,同样沾上了特殊的风味,让人忍不住皱起眉头。

走出生活区,眼前越来越开阔,绿色延展到天边,美丽的大自然才稍稍冲淡李三水心中的郁闷。

直到张不群的住所进入李三水的眼帘,他眯起了眼睛,顿时有了坏事做尽的底气。

人与人的差距,比人跟狗的差距都大,这似乎和时代无关,与世界亦无关。

占地数十亩的山水别苑依山而建,侧边一道瀑布飞流而下,激荡起的水雾缭绕蒸腾,给俗世的雕梁画栋增添了一抹仙气。

这才是仙人该住的地方啊!

这个外门执事张不群,在李三水看来是难得的聪明人。

明明可以跻身内门去飘渺的成仙之路卷一卷,却自甘堕落在外门躺平了。

外门近万人,尽归他一人管理,内门只管按时收取外门产出的灵玉,从不过问,他便成了名副其实的土皇帝。

外门女弟子中但凡稍有姿色的,几乎难逃他的魔爪。

至于陈大狗低声下气换回来的驱病丹,价值恐怕取决于他身上当时拥有多少灵玉。

陈大狗这样的老实人,在张不群面前,还不是任他搓扁捏圆。

别苑门口有人值守,李三水用了十枚灵玉,守卫才进去通报。

这是陈大狗这个月才发的工资,二十枚灵玉,为了见张不群一面,没了一半。

等了许久,两人才被允许进门,站在外院中等候。

李三水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古色古香的山水园林,打发枯燥的等待时间。

如果自己是前世穿越小说的主角,外门执事张不群至此已经没有活下去的必要了。

敢让有金手指的主角等这么久,不杀了他读者就会怒喷,主角性格懦弱,像条细狗!

想到这,李三水内心暗暗咂舌,穿越了主角不都该有金手指的吗?

我的金手指呢?

李三水昨晚翻遍了原主的记忆,试图寻找一些关于金手指的蛛丝马迹。

毕竟前世每一本小说的穿越者,必然是天命所归,不管前期有多废柴,有金手指在,一飞冲天只是时间问题。

可原主啥都没有,就是一个平平无奇什么存在感都没的废柴。

没有爷爷临终留下的遗物。

爷爷去世之时,原主还在娘胎。

也没有拯救过小蛇啊小鹿什么的。

由于家里穷,吃肉很难,原主自幼就很热爱小动物,热爱到见一个吃一个。

倒是七岁那年在村头见过一个破衣烂衫满头白发的游方道士摔倒在地,原主很是善良地想去扶老道士起来,结果一把被老道士抓住,大喊大叫是原主乱跑乱撞不长眼给他撞倒的,讹走了半袋白面。

“少年郎,当年老道以非常之法取你半袋白面,今日老道飞升,自当了却你这段因果,你是要一生荣华富贵,成就王侯将相,还是要一身无上修为,逐鹿仙界?”

李三水晃了晃脑袋,收回越发不靠谱的想象力。

从上午等到正午,差不多两个时辰,张不群终于施施然出来了。

李三水腿早已站的两腿发麻,脑袋也是昏昏沉沉。

张不群,光死是不够了,还得为他挑个不痛快的死法!

在李三水打量张不群的同时,张不群也在看向他和陈大狗。

李三水他毫无印象,胖乎乎的陈大狗,就差写上‘你敢骗我我就敢信’这句话的那张老实人的脸,他印象深刻。

昨天刚骗了那个老实人一千灵玉,用一颗内门中喂灵兽用的兽粮。

张不群眯着眼睛,暗暗思忖:这傻子是回过味来,要找麻烦?

不过事情的发展出乎他的意料,那个胖子身边瘦高的年轻人一脸谄媚地凑了过来。

张不群无比熟悉这种作态,几乎每天都会有人这样来求他。

尽管熟悉,但还是很享受。

主宰他人命运,执掌生杀大权。

这就是权力,权力才是男人最好的春药。

“你叫什么?别凑这么近,有事说事,有屁快放!”

李三水立刻原地停住,弯下腰,卑颜屈膝,作态已然是把张不群当成比爹娘还要亲的亲人。

“小人叫李三水,这次来特地感谢您的救命之恩。”

“要不是您的那粒驱病丹,小人可就一命呜呼了,救命之恩等同于再造父母,张执事请受小人一拜!”

李三水十分恭敬地行了一个人伦大礼,陈大狗手足无措地有样学样。

注意到张不群眼角细微的抽动,李三水很清楚那是对恭维的受用,就好像给人挠痒痒,准确找到了那个会让他爽的全身酥麻的G点。

他再接再厉,马屁拍的很响,“要不说太玄门请您来做执事,果然是慧眼识人。”

“您看看,这外门在您的治理下,是多么的波澜壮阔,蒸蒸日上啊!”

“内门弟子修为再高,还不都是外门弟子擢选上去的,说到底都是您的功劳。”

“我看啊,太玄门蒸蒸日上,张执事当居首功!”

这是来前就想好的说辞,外门执事张不群是目前能接触到的唯一势力。

蝼蚁要想一飞冲天,唯有借势随风起。

张不群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李三水,休要说这些有的没的,我就是个小小执事,哪里有你说的那么大的功劳。”

“张执事,小人说的一点都不夸张,万丈高楼平地起,那得地基牢固,这外门呐,就是那地基......”

“好了好了,你快说什么事。”

李三水管理着表情,让自己看起来是个优秀且忠诚的舔狗马屁精,缓缓向前走近了几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