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莫三十分钟,两人便赶到了余家。
林旭整件衣服已经被鲜血浸透,疼的龇牙咧嘴。雷泡泡准备去找洪老大讨疗伤用的冰草。
洪老大的家算在这座聚居地是比较特别的房子,因为他的房子不像其他人所有人都挤在一个房间内。他这房子分为三间,客厅、房间和仓库。
雷泡泡急急忙忙的敲门并喊道“洪老大!洪老大!我哥们受伤了,来拿点冰草。”
一会儿功夫,洪老大打开房门探出头来,问道:“怎么了,因为什么伤的?严重嘛。”
“哎,取水的时候晚了点,碰上了几只变异野狼。不严重,就林旭胸口被抓上了!”雷泡泡回答道。
洪老大倒吸一口凉气,露出无比惊讶的样子,“你先进来坐吧,外面冷。野狼?你们还能活着回来!进来吧,别愣着。我去给你拿药。”
雷泡泡进了屋子后,找了块木椅坐下,打量着周围。洪老大是一个人住的,房间却不显得脏乱,也不像其他人的居所有股难闻的味道,看来这汉子粗中有细啊,屋子里也没几样像样的家具几把木椅和一张木桌子,一个破旧的收音机,整个显得客厅空荡荡的。
洪老大真名叫洪远舟,几年前便来到这座聚居地。因为有枪,为人又够狠也有着自己做事的底线,很快便收服了人心,聚居地上的青壮年都以他为主心骨。
洪老大也自然就成为了这边唯一 一个能去希望镇兑换物资得人选。
毕竟寻常人就算能走到那边,估计连镇门口都进不去。
两三分钟洪老大就折了回来,手上不仅拿着冰草还有一小捆绷带。“碾碎后将冰草涂在伤口上就行,能止血消炎。这捆绷带也给你吧。”说完便将东西递了过来。
“谢了雷老大”
“客气啥,赶紧滚吧。我要睡觉了,别再来吵我了。”
“好勒,这就滚。”
雷泡泡拿着冰草和绷带小跑回到余家,喊余小花将冰草用杵臼将冰草捣碎,将其敷在林旭的伤口上。
“嘶!冰冰凉凉 ,又麻又疼。刺激,多涂点!”林旭鬼叫道,他躺在木板上枕着一个矿泉水瓶,像极了上辈子雷泡泡在公园见到的流浪汉。
雷泡泡看他这贱样轻轻往伤口一拍,林旭整个人嗷嗷乱叫。
“你是不是有大病,下次爷抓你喂狼。”林旭恶狠狠的威胁。
“你不是喊我多来点,那我不得把你伤口整大一点!合理不合理?”
“合你*************”。
“我准备回去了,要不要给你带点啥话给家里,还有你喜欢的小戴同学,她也蛮喜欢你的我记得。”
“还带啥话啊,等你以后发达了力所能及照顾点我家里就行了。”片刻后雷泡泡又说道:‘’小戴同学那边也没在一起啊现在也鞭长莫及了,这一个宇宙的距离,这个你不用替我照顾哈!‘‘
“放心吧,爸爸都会替你照顾的。你的家就是我的家,你的小戴同学就是我的小戴同学。”说完,林旭便闭上眼切换掉了意识。
雷泡泡只见林旭头一歪沉沉睡去,给好兄弟扯了件棉被顺便给了他两个大逼斗。
余小花悄咪咪溜到雷泡泡身边,问道:‘’阿雷哥今天是不是碰到危险了,绿毛哥都伤这么重,你有没有事。“
“没事没事,我当然没事啊。‘’说完还蹦跶了两下,“明天带你吃狼肉。”雷泡泡看着眼前漂亮懂事的小女孩,渐渐已经将她当成自己的亲妹妹看。
余小花听到有吃的莞尔一笑,雷泡泡戳了戳她的脑门宠溺的说道:‘’小馋猫,快去睡吧。‘’
在地球那边自己只有一个亲弟弟,由于差了七八岁。而且弟弟几乎都跟在父母身边。雷泡泡从小跟在爷爷奶奶身边,
两人的关系可谓是敬而远之,既熟悉又陌生。
“有个暖心的妹妹真不错啊。‘’雷泡泡将双手叠放,放在后脑勺,将左腿架在右腿上面,望着头上的天花板。不一会儿便睡了过去
翌日,天色还没全部亮起。雷泡泡已经随便洗漱了一下准备去将变异野狼的尸体拉回来,心中担心在荒野之外的它们被其他野兽捷足先登。
幸运的是两只狼尸依旧还保持着死亡的姿势留在原地,地上泥土被鲜血染红,有些却凝结成小血块,空气中还残留着淡淡的血腥味。
雷泡泡上前拽住狼的前腿,这时一股莫名的气流从雷泡泡的手掌传来,一股暖流席卷四肢。雷泡泡感觉自己的素质增强了不少,心中也一阵诧异。赶忙向另一头死狼摸去,却并没有反应。
系统搞的鬼吗?雷泡泡朝心中喊道‘’系统?好系统?系统爸爸?”
【我在!】系统第一次主动回应了一声雷泡泡,又恢复了沉寂。
看来不是这垃圾系统,难道是这个世界击杀这种变异的生物会让自己得到增强?那之前的老鼠怎么没有反应,是因为太弱了吗,那另一头狼没有是因为另一头狼的死跟雷泡泡没有关系?
另外一头是由林旭单独击杀的,只有这头野狼被雷泡泡伤了腰脖子上也被他射了一箭。
“算了,只能等下次碰到机会了在验证了”。雷泡泡自言自语道。
小幅度的身体素质加强让雷泡泡自我感觉良好一只手拉着一只狼使劲的往前拖,“扑通”,用劲过猛的他摔了个大满贯,连着地,拍进了混着血液的泥土里,就仿佛敷了个红酒泥面膜似的。
“屮,还好没人。”骂骂咧咧的雷泡泡去小水库旁边洗了把脸。
......
将两头野狼分别拖回余家门口后,天已经亮起,附近有些起床了的幸存者看着这两头庞然大物都震惊不已,看向雷泡泡的眼神也带着些许敬畏。毕竟这种变异野狼对他们来说都是不可招惹的东西。
雷泡泡请来洪老大帮忙剥皮,洪老大一脸唏嘘:”好小子,昨晚打狼去了啊。牛逼!老子活了几十年也没机会杀过狼。这畜牲可不好对付,都是成群结队出现的。”
“有点运气成份吧,差点就交待在那了。”雷泡泡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毕竟自己也没怎么出力。
“运气?我可不相信那东西。从食人魔那跑出来也是运气?这次也是?有能耐就别太低调,废土人只争朝夕。实力就代表着财富和地位。”洪老大磨了磨手上的刀。
从狼的肚皮处下刀,在皮与肉之间的脂肪里下刀,动作精确又迅捷。
十几分钟后,一张狼皮便剥离了下来。简单的清洗一下,又用一把钝刀刮去残留的脂肪和碎肉。
这一通操作看的雷泡泡眼花缭乱,一看就是经验丰富的“刽子手”。
“可惜了,有些脱毛了。不然能卖上个大价钱,希望镇内街的老板们可喜欢狼皮制的大衣和地毯。”
“信的过我的话,这两张狼皮我来处理,后面还有好几道工序。不过卖出去的希望币我要抽一成,我估摸着一张能卖上个七八百。”
雷泡泡斟酌片刻便同意了,毕竟自己也处理不了这东西。
内心不禁也有些窃喜,毕竟按七百希望币来算的话,随随便便买把枪也够了。
果然,男人的浪漫就是长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