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兄弟,你这可真让我刮目相看啊,没想到你一直藏着这么一手。”

王小胖激动地拍了拍叶枫的肩膀,满脸的不可置信。

“其实也没什么,基操,基操而已。”叶枫谦虚地说道。

然而,王小胖却不这么认为。

他瞪大了眼睛,一脸崇拜地看着叶枫,仿佛在看一个超级巨星一般。

“你还真是谦虚啊,兄弟。你这歌写得这么好,连我这个跟你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都自愧不如啊。”

王小胖感叹道。

“不过就是这歌词,我咋觉得是在写你跟林小玥呢。“

王小胖轻轻拍了拍叶枫的肩膀,声音里透着一股子兄弟情义。

“出大事了,小枫,小胖!”

一位气喘吁吁的大叔突然从前方跑来,挥手间显得异常焦急。

王小胖见状,立刻迎了上去,伸出双手搀扶住他。

“怎么了,葛大叔。”

葛大叔的额头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

“不好了,杏儿……杏儿她被酒吧的人抓走了!”

“什么?杏儿被抓了?”

小胖闻言,心中猛地一紧,眼中闪过一丝惊愕。

葛大叔点了点头,继续说道。

“我刚刚从酒吧那边回来,就看到一群人围着杏儿,然后……然后他们就强行把她带走了。

我试图阻止,但是……但是我一个人力量有限,根本没办法。”

“走,兄弟,跟我去打一架。”

说完还没等叶枫反应过来,就拉着他跑了起来。

锦华酒吧内,五颜六色的灯光闪烁着。

沈醉风,

也正是锦华酒吧的老板,此时正靠躺在沙发下。

而下方几个粗大的壮汉压着一位女孩。

沈醉风缓缓端起酒杯,身姿优雅地站起身来,目光如炬地凝视着下方那个瑟瑟发抖的女孩。

“沈总,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我会想办法赔你的。”

女孩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她紧咬着下唇,努力不让泪水流下来。

沈醉风冷笑一声,放下手中的酒杯。

走到女孩面前,俯下身子盯着她那双慌乱的眼睛。

“赔?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唐朝时期的珍宝,老子当年花了三十万才弄到手。你觉得你赔得起吗?”

女孩低下头,不敢与他对视,声音更加颤抖。

“沈总,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会想办法筹钱的,给我一点时间……”

“筹钱?你怎么筹?靠你那点微薄的工资吗?”

沈醉风打断了她的话,声音中带着一丝不屑。

“我记得你是因为母亲生病没钱才来我这酒吧上班的。

这样吧,你也别费劲了,直接卖身给我酒吧,你母亲的医药费我也给你报销了。

我沈醉风虽然是混道上的,但也不是不讲道理。”

他的话让女孩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

她颤抖着双手,紧握着衣角,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母亲的医药费像一座沉重的山,压在她的心头。

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母亲因为缺乏治疗而受苦。

而这天价的三十万对她而言,更是不可估量。

似乎是下了决心,李杏儿抓起桌上的笔,正准备签字。

沈醉风看着即将签字的李杏儿,心满意足的点了点头。

“等一下……”

叶枫与小胖两人气喘吁吁地赶到了现场,急忙出声打断了她。

“哪来的毛头小子,敢来我锦华酒吧闹事,来人啊,把他们轰出去。”

“等一下,沈老板是吧,杏儿欠的钱,我帮她还。”

沈醉风冷笑一声,上下打量着叶枫,不屑地说道。

“你来还?哼,真是笑话!小子,你可知道杏儿欠了我多少银子?三十万两!就凭你这身寒酸的打扮,恐怕连零头都拿不出来吧?”

叶枫闻言,眉头微皱。

来时,叶枫也听胖子说了,李杏儿他俩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也算是青梅竹马。

而李杏儿的家庭情况也不是很好。

“沈老板,我既然敢开口,自然是有能力偿还的。

听说沈老板这里缺少驻唱歌手,这样,我在你这里驻唱。

所得的打赏和收入都用来还清杏儿欠下的债务,您看怎么样?”

沈醉风听了这话,脸上露出了一丝玩味的笑容。

“好,既然你有这份胆识,那我就给你这个机会。

不过,我可得提醒你一句,若是你唱的歌无法让我满意或者客户不满意,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好的,沈老板,您放心,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

随后,叶枫拿着吉他,稳步走上了中间的舞台。

然而,就在此时,沈醉风的声音突然响起,打断了他的准备。

“小子,你准备唱什么类型的歌曲?”

“你的歌曲必须要符合我酒吧的氛围,这点你必须清楚。”

叶枫微微一愣,随即回过神来,他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他知道,沈醉风作为酒吧的老板,对于酒吧的氛围有着严格的把控,这也是他能够吸引众多客人的重要原因。

他不能随意选择歌曲,必须要考虑到酒吧的特色和客人的喜好。

既然是酒吧,那无疑是DJ和摇滚最合适了。

“沈老板,接下来我要唱的是摇滚歌曲,是我自已的原创,歌名叫《光辉岁月》。”

此言一出,台下瞬间掀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

“什么?他说他要唱摇滚?我是不是听错了?”

“他怎么敢啊,摇滚这种音乐形式,已经落寞了十几年了。

自从十几年前的摇滚王李树创作出那首震撼人心的《人间》后。

这十几年来,几乎再无人敢涉足摇滚领域,更别提创作出让人耳目一新的摇滚歌曲了。”

“对啊,我原本都以为摇滚这种音乐形式已经彻底沉沦了,不再有人敢于触碰。

可这小伙子,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居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演唱摇滚乐。”

“确实,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越来越不懂得收敛了。

稍微有点才华就自以为天下无敌,连摇滚这种曾经风靡一时的音乐形式都敢挑战。

这十几年来,多少乐坛的前辈们都对摇滚避之唯恐不及。”

“胖哥,枫哥他没事吧?”

杏儿听着周围人的议论,心中不禁有些忐忑,她轻轻拽了拽小胖的衣袖,担忧地问道。

“你放心,你枫哥什么实力我是知道的。”

王小胖轻笑。

他心想,开什么玩笑,叶枫在绮梦天后的演唱会上唱的那首《十年》是怎么把全场震惊到的。

他可是一清二楚。

沈醉风也被叶枫的豪言壮语给逗乐了。

“小子,你知道自已在说什么吗?摇滚早已沉寂十几年了,我作为一名摇滚的忠实爱好者,什么摇滚歌曲没听过?

我倒要看看你今天能演绎出怎样一首出色的摇滚歌曲。”

“那您听好了。”

话语刚落,叶枫轻轻拨动琴弦,前奏响起。

“宗僧吼内归嘎地森吼。

在他僧命累。

方非带点黑灰。

黑噻给夫靠他地意义。

四(sei)呀僧奉黑肤色(sei)斗增宗。

年余把拥有鬓做桑回。

黑余地僧眼带则K冒。

永定贼有残留地鬼嚎。

迎击光非岁玉。

风雨总剖干既有。

呀僧跟过彷徨地增杂。

贼僧好百必没来。

搬随又能走到。

好发翻翻肤色(sei)地该哈。

迎接头得(dei)累。

把翻内凹够得(dei)。

本分色(sei)凑色(sei)测地没来。

色(sei)言他目有。

繁乱某种色(sei)彩。

年余把拥有鬓做桑回。

黑余地僧眼带则K冒。

永定贼有残留地鬼嚎。

迎击光非岁玉。

风雨总剖干既有。

呀僧跟过彷徨地增杂。

贼僧好百必没来。

搬随又能走到。

年余把拥有鬓做桑回。

黑余地僧眼带则K冒。

永定贼有残留地鬼嚎。

迎击光非岁玉。

风雨总剖干既有。

呀僧跟过彷徨地增杂。

贼僧好百必没来。

搬随又能走到。。”

“这TM是摇滚,真的是摇滚,还这么好听。”

“这,这简直就是摇滚的巅峰啊!我从来没听过这么好听的摇滚。”

“竟然还融入了粤省的语言,这简直就是一首金曲,绝对的金曲啊!”

“呜呜呜,太好听了,摇滚不死,摇滚不死啊!”

“没想到,我沈醉风在有生之年还能有幸听到如此震撼人心的摇滚。

小子,就凭你这首摇滚,那个小姑娘的事,我就不再追究了。

以后,你就留在我这酒吧驻唱吧,我给你双倍的工资,你觉得怎么样?”

沈醉风手中紧握着酒杯,声音激动不已。

十年了,十年了啊,谁知道这些年他是怎么过来的,没有摇滚的日子,就简直没有灵魂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