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摇滚不死
“喂,兄弟,你这可真让我刮目相看啊,没想到你一直藏着这么一手。”
王小胖激动地拍了拍叶枫的肩膀,满脸的不可置信。
“其实也没什么,基操,基操而已。”叶枫谦虚地说道。
然而,王小胖却不这么认为。
他瞪大了眼睛,一脸崇拜地看着叶枫,仿佛在看一个超级巨星一般。
“你还真是谦虚啊,兄弟。你这歌写得这么好,连我这个跟你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都自愧不如啊。”
王小胖感叹道。
“不过就是这歌词,我咋觉得是在写你跟林小玥呢。“
王小胖轻轻拍了拍叶枫的肩膀,声音里透着一股子兄弟情义。
“出大事了,小枫,小胖!”
一位气喘吁吁的大叔突然从前方跑来,挥手间显得异常焦急。
王小胖见状,立刻迎了上去,伸出双手搀扶住他。
“怎么了,葛大叔。”
葛大叔的额头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
“不好了,杏儿……杏儿她被酒吧的人抓走了!”
“什么?杏儿被抓了?”
小胖闻言,心中猛地一紧,眼中闪过一丝惊愕。
葛大叔点了点头,继续说道。
“我刚刚从酒吧那边回来,就看到一群人围着杏儿,然后……然后他们就强行把她带走了。
我试图阻止,但是……但是我一个人力量有限,根本没办法。”
“走,兄弟,跟我去打一架。”
说完还没等叶枫反应过来,就拉着他跑了起来。
锦华酒吧内,五颜六色的灯光闪烁着。
沈醉风,
也正是锦华酒吧的老板,此时正靠躺在沙发下。
而下方几个粗大的壮汉压着一位女孩。
沈醉风缓缓端起酒杯,身姿优雅地站起身来,目光如炬地凝视着下方那个瑟瑟发抖的女孩。
“沈总,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我会想办法赔你的。”
女孩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她紧咬着下唇,努力不让泪水流下来。
沈醉风冷笑一声,放下手中的酒杯。
走到女孩面前,俯下身子盯着她那双慌乱的眼睛。
“赔?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唐朝时期的珍宝,老子当年花了三十万才弄到手。你觉得你赔得起吗?”
女孩低下头,不敢与他对视,声音更加颤抖。
“沈总,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会想办法筹钱的,给我一点时间……”
“筹钱?你怎么筹?靠你那点微薄的工资吗?”
沈醉风打断了她的话,声音中带着一丝不屑。
“我记得你是因为母亲生病没钱才来我这酒吧上班的。
这样吧,你也别费劲了,直接卖身给我酒吧,你母亲的医药费我也给你报销了。
我沈醉风虽然是混道上的,但也不是不讲道理。”
他的话让女孩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
她颤抖着双手,紧握着衣角,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母亲的医药费像一座沉重的山,压在她的心头。
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母亲因为缺乏治疗而受苦。
而这天价的三十万对她而言,更是不可估量。
似乎是下了决心,李杏儿抓起桌上的笔,正准备签字。
沈醉风看着即将签字的李杏儿,心满意足的点了点头。
“等一下……”
叶枫与小胖两人气喘吁吁地赶到了现场,急忙出声打断了她。
“哪来的毛头小子,敢来我锦华酒吧闹事,来人啊,把他们轰出去。”
“等一下,沈老板是吧,杏儿欠的钱,我帮她还。”
沈醉风冷笑一声,上下打量着叶枫,不屑地说道。
“你来还?哼,真是笑话!小子,你可知道杏儿欠了我多少银子?三十万两!就凭你这身寒酸的打扮,恐怕连零头都拿不出来吧?”
叶枫闻言,眉头微皱。
来时,叶枫也听胖子说了,李杏儿他俩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也算是青梅竹马。
而李杏儿的家庭情况也不是很好。
“沈老板,我既然敢开口,自然是有能力偿还的。
听说沈老板这里缺少驻唱歌手,这样,我在你这里驻唱。
所得的打赏和收入都用来还清杏儿欠下的债务,您看怎么样?”
沈醉风听了这话,脸上露出了一丝玩味的笑容。
“好,既然你有这份胆识,那我就给你这个机会。
不过,我可得提醒你一句,若是你唱的歌无法让我满意或者客户不满意,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好的,沈老板,您放心,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
随后,叶枫拿着吉他,稳步走上了中间的舞台。
然而,就在此时,沈醉风的声音突然响起,打断了他的准备。
“小子,你准备唱什么类型的歌曲?”
“你的歌曲必须要符合我酒吧的氛围,这点你必须清楚。”
叶枫微微一愣,随即回过神来,他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他知道,沈醉风作为酒吧的老板,对于酒吧的氛围有着严格的把控,这也是他能够吸引众多客人的重要原因。
他不能随意选择歌曲,必须要考虑到酒吧的特色和客人的喜好。
既然是酒吧,那无疑是DJ和摇滚最合适了。
“沈老板,接下来我要唱的是摇滚歌曲,是我自已的原创,歌名叫《光辉岁月》。”
此言一出,台下瞬间掀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
“什么?他说他要唱摇滚?我是不是听错了?”
“他怎么敢啊,摇滚这种音乐形式,已经落寞了十几年了。
自从十几年前的摇滚王李树创作出那首震撼人心的《人间》后。
这十几年来,几乎再无人敢涉足摇滚领域,更别提创作出让人耳目一新的摇滚歌曲了。”
“对啊,我原本都以为摇滚这种音乐形式已经彻底沉沦了,不再有人敢于触碰。
可这小伙子,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居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演唱摇滚乐。”
“确实,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越来越不懂得收敛了。
稍微有点才华就自以为天下无敌,连摇滚这种曾经风靡一时的音乐形式都敢挑战。
这十几年来,多少乐坛的前辈们都对摇滚避之唯恐不及。”
“胖哥,枫哥他没事吧?”
杏儿听着周围人的议论,心中不禁有些忐忑,她轻轻拽了拽小胖的衣袖,担忧地问道。
“你放心,你枫哥什么实力我是知道的。”
王小胖轻笑。
他心想,开什么玩笑,叶枫在绮梦天后的演唱会上唱的那首《十年》是怎么把全场震惊到的。
他可是一清二楚。
沈醉风也被叶枫的豪言壮语给逗乐了。
“小子,你知道自已在说什么吗?摇滚早已沉寂十几年了,我作为一名摇滚的忠实爱好者,什么摇滚歌曲没听过?
我倒要看看你今天能演绎出怎样一首出色的摇滚歌曲。”
“那您听好了。”
话语刚落,叶枫轻轻拨动琴弦,前奏响起。
“宗僧吼内归嘎地森吼。
在他僧命累。
方非带点黑灰。
黑噻给夫靠他地意义。
四(sei)呀僧奉黑肤色(sei)斗增宗。
年余把拥有鬓做桑回。
黑余地僧眼带则K冒。
永定贼有残留地鬼嚎。
迎击光非岁玉。
风雨总剖干既有。
呀僧跟过彷徨地增杂。
贼僧好百必没来。
搬随又能走到。
好发翻翻肤色(sei)地该哈。
迎接头得(dei)累。
把翻内凹够得(dei)。
本分色(sei)凑色(sei)测地没来。
色(sei)言他目有。
繁乱某种色(sei)彩。
年余把拥有鬓做桑回。
黑余地僧眼带则K冒。
永定贼有残留地鬼嚎。
迎击光非岁玉。
风雨总剖干既有。
呀僧跟过彷徨地增杂。
贼僧好百必没来。
搬随又能走到。
年余把拥有鬓做桑回。
黑余地僧眼带则K冒。
永定贼有残留地鬼嚎。
迎击光非岁玉。
风雨总剖干既有。
呀僧跟过彷徨地增杂。
贼僧好百必没来。
搬随又能走到。。”
“这TM是摇滚,真的是摇滚,还这么好听。”
“这,这简直就是摇滚的巅峰啊!我从来没听过这么好听的摇滚。”
“竟然还融入了粤省的语言,这简直就是一首金曲,绝对的金曲啊!”
“呜呜呜,太好听了,摇滚不死,摇滚不死啊!”
“没想到,我沈醉风在有生之年还能有幸听到如此震撼人心的摇滚。
小子,就凭你这首摇滚,那个小姑娘的事,我就不再追究了。
以后,你就留在我这酒吧驻唱吧,我给你双倍的工资,你觉得怎么样?”
沈醉风手中紧握着酒杯,声音激动不已。
十年了,十年了啊,谁知道这些年他是怎么过来的,没有摇滚的日子,就简直没有灵魂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