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羞涩的笑了笑,这样蛮有意思的对吧。

裴娥秀搬了张凳子,然后僵硬的坐在那。受女人的心绪感染,使得我的动作也跟着僵硬起来。这么个大活人坐在那,第一步该干嘛来着?

娥秀仰起头,我给脑袋下垫了一条毛巾,不然她搁的慌。紧接着,花洒的温水开始冲洗头顶。一时之间,长长的秀发沉了下去。此时此刻,还有额头的小水珠在翩翩起舞,也打湿了她的耳朵。

她的耳轮,透出一弯热红。

天,娥秀的眼睛,平时也没觉得这么大呀,好不自在。

“你,你别盯着我看阿。”

“那我还能看哪?”

她这样向上看我,我这样向下看她。注意力全在她的双眸上,根本就不能正常活动双手。

一眨一眨的。

一眨一眨的。

如果没有洗了老脸出来,这会应该想把头埋起来。

片刻后,女人突然来了一句。

“你的鼻毛好像有一点点长,该修修了。”

焯。

都不会接话了,请允许我自杀。

修过了好吗!明明是角度问题!本来就长的丑,你这个角度看我,应该会变得更加丑,我试着战术性转移话题,问她。

“力道合适吗?”

眼前,我的手心开始起泡沫了。

沙沙沙,沙沙沙。

我的指尖,温柔的抚摸头皮,散发出很解压的声响。

她舒适的闭上了双眼,轻轻说了句。

“力道可以再大一点。”

恩。

时间过得挺快的,也洗的差不多了吧,就只差冲洗干净了。

“娥秀,你喜欢的是女生吧。”

完蛋,我好像问了不该问的问题。

娥秀的眼眶开始荡漾,覆上了一层晶莹的水。只见,她难过的摇摇头,伤心的吐出一个字。

“双。”

并不意外,我猜的没错,是双阿。洗也洗完了,花了二十分钟吧,就怕把她洗脱皮了。她拿了条干净的白毛巾,一边擦拭一边走到梳妆台。

看样子是答应和我出去溜达了,就是不知道还要等多久。

“你想去哪一层?”

“去十一楼吧。”

“还去?上次都去过了。我肚子饿了,去吃点东西吧。”

想起来了。

好像有那么一回,路过时玩了一次碰碰车,最后觉得难为情就走了。可还有好多有意思的没玩呢,再去一次咋了。

说到吃的,估计娥秀很久没去高级餐厅了吧。之前还养了一辆小车,原本经济条件肯定好,可惜现在乱世不一样了。我就不同,作为领队还是能拿到不少货币的。

“那,咱们去法式餐厅咋样?”

“恩,走!”

“等等,戴上那顶贝雷帽好不,我想看,肯定很好看。”

我指了指,被她随意挂在架子上的那些帽子。说实话,帽子不帽子无所谓,你本来是不想洗头的,强迫你出去了就戴戴吧。

不过别说,这女人的头型真完美,轻松驾驭帽子。显得她的脸妆更加的甜美和优雅。

娥秀叹了一口气,有那么一丢不耐烦的说。

“那好吧,我重新换件衣服。”

搞不懂,也就一栋楼的事,估计很快就回来了,运气差点可能还遇不到几个人。如果是男人的话,穿搭这方面就随意了,怎么路人怎么来,不爱惹人眼球。

片刻,有些走神,一个身影侧身蹦出。

“嗨!迷倒了没?”

“唔…像换了一个人。”

咱必须夸。

省的下次再把我卖了。

所谓的高级餐厅,不仅贵,还吃不饱。你看别人吃的那么斯文,你不也得细细品尝。这期间,又不见别人在玩手机,只能尬聊呗。

也不是谁都有聊不完的话题的。冷场的时候,你就会把注意力放到周围的事物上。譬如,这道菜怎样怎样好吃阿,这里的装修摆盘怎么个特色阿。

你身边的顾客,他们也是这样聊天的,你把那些冷场的客套话听进去了,哪怕你觉得菜很一般,也会归结为主观。要我说,这就是高级餐厅评价虚高的原因之一。

吃完了,也结账了,再继续瞎逛逛呗。

这里吃点小吃,那里吃点串。每次吃的不多,加一起就不少了。还没完,还要各种试衣服,各种看饰品。

好累鸭。

所谓的美好的回忆当时可能不美好呢。

感情是时间的沉淀呢,像这样末世来了,才去谈恋爱什么的,只能叫做弥补遗憾。虽然这么说,如果有幸遇到那么一个人,成为你的全部,一秒不见就觉得煎熬,我想哪怕只有一个月,那份量也足够了。

傍晚,我回房间的时候,久违撞见那家伙了。

一头蓝色的卷毛,记得叫李约翰来着,他似乎有话要对我说,一下扯住我的衣服,硬生生把我拽走。去的是他的房间,也没有其他人在。

李约翰问。

“不觉得奇怪吗?今早那么多人隔离,偏偏你没事。”

“你盼我出事不成。”

“咱们每次出任务,沾点病菌回来都正常的,所以一楼才有杀毒室。可为什么,你杀毒就顺利,别人杀毒却出错。”

“你想说,内部的人有问题?”

确实,这两天状况百出。

听着,就好像有叛徒,想除掉这些个人。我甚至猜测明早一醒来,这些被隔离的人就会嗝屁。

那为什么不除掉我呢?果然应该和汤梦桂有些关系。

李约翰有个小习惯,就是想事情的时候,会用中指去扣打腰间的配枪。此时此刻,他的焦虑逐渐溢出黑瞳。

“被隔离有五队队长,六队队长,七队队长,八队队长…”

“我知道,这些人都很厉害。”

“你想简单了,这些人都是纯爱党那一派的。有雷打不动的原则。存活下来的几个男的,则是重色轻友的家伙。”

“那按你说的,要么老板有问题,要么女仆有问题。”

他不说话了。

别有意味的眼神,像是豺狼那般盯住我。瞬间就感受到了寒意,还有些许杀意。他腰间的那把枪,可是左轮,压住尾部的击锤,就可以开枪了。

他之前就说过,如果腰间有枪的敌人靠近,别废话直接就把人干掉。在米国,拔枪文化甚至超过了我们对功夫的痴迷。快速拔枪这套动作常年累月的练习,都不会超过秒。

所以,每个菜鸟警察执法,压力都会很大。

像现在,李约翰如果要杀我,现在我已经死了。

真的喘不过气。

他问。

“你是不是知道点什么?”

这,我应该坦白吗?早上汤梦桂才和我通过电话,要求我一定保密。而这会我的生命受到了威胁,骑虎难下阿。我真的还不想死,都没和女人亲过嘴。

哪有什么坦白从宽,做实了还会从宽吗?宽容从来不是因为你的态度,而是为了做给那些潜在对象看的。

我那几吨重的嘴唇,正在努力编点什么话出来。这漫长的心理斗争,大概也就三四秒吧。

但那时,杀气却消失了。

李约翰长舒一口气,再用枪口指向我。那该死的坚定眼神,真是让人着迷。

“你没想过吗?成为什么样的人?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坏人。这里的每一个人,他们都有自己的立场。只有你是摇摆不定的阿,我的哥。不死一次的话,就不能活得透彻,是吗?”

砰!

一声巨响,子弹划出。

怎么会,明明没有杀气,他却开枪了。我很后悔,就像是走马灯,感觉这辈子就这样了。可那颗子弹,并不是对准我的,而是贴着我的耳朵划过。

留下的,是墙上的小洞,还有失禁染湿的裤子。

他一脸的嫌弃,好说歹说。

“也没差了,内部有没有叛徒不想知道,反正我就当这个叛徒。你想加入就跟我走,大家都在一楼等着。”

而我,沉默不语。

还在消化刚刚的冲击。

李约翰并不想过多逗留,趁着这个夜色,正是他们造反的大好时机。扭头赶着离开,还不忘记骂我一句。

“唉,不干不脆,婆婆妈妈的。”

不爽!

真的很不爽!

我确实也是,想做坏事的时候,起私心的时候,总会先给自己先洗白,都是没意义的。人又不是简单的非好即坏,圣人孔子,仁君刘备,哪怕是这些人,也会被贴上虚伪的标签。

真要选的话,我宁愿选择做一个自私的坏人,至于坏到什么程度,要由我自己决定。只要还有人能喜欢我,这就足够了。

世人黑白分,往来争荣辱。

历史,也从来是胜利者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