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略有所思,给了我一个职业假笑。然后就是一顿鸡汤输出。
“现在的女仆助理,是有空缺。我相信你的实力,不过你也知道,底下和你一样优秀的侍卫太多了,竞争是十分激烈的,你要好好努力才行阿。”
老板叫叶枫,简单的自我介绍后,又和我聊起了国家大事,人生理想。一顿饭下来,脑子都蒙圈了。
还有完没完。
不就认个脸熟吗,赶紧的。
没一会,他可算把我送出了门口,主动和我握手告别,半开玩笑的说到。
“欢迎你加入我的羽林军。”
等等,他说叫啥?羽林军?
末世来了,有钱人就是玩得花,修了个乐园,还搞了支禁军保护自己。可惜我不是资本家,不然也过过皇帝的瘾。
之后,我来到A栋二楼。
这一层全是自卫队训练的场所,健身房,练枪房,外加竞赛大厅。楼上三楼则是自卫队的寝室。这样安排在低楼层,方便紧急事态下,能够快速出动。
自卫队并没有首领,由十七个领队协作指挥。每个队伍又有一个副领队。领队管理两人,副领队管理两人。六人一队,三人一小队。
这其实是别有用心,假如小队有一人背叛,另外两人可以合作制服。假如小队有两人背叛,剩下一人也有机会逃跑。
领队对外的称呼是女仆助理。
所以十七个领队,配对十七个女仆。
那个汤梦桂,就是其中一个家政女仆。她们没有住在A栋,而是和老板一起住在桃源。那是所有后勤羡慕的生活。
后勤晋升女仆的方法嘛。
自然是钓一个有实力的侍卫,再等他成为团体领队。
然而,要在众多漂亮后勤中脱颖而出,成为这些男人的梦中情人。长相和身材必然是最出彩的,宫斗撕偪更是家常便饭。
好巧不巧,四个月前,就有一个领队歇菜了。
对应的女仆,正是汤梦桂。
所以,裴娥秀也好,汤梦桂也罢,这两个琢磨不透的女人,都寄希望我接手领队的位置。
竞赛大厅内,一百号人等了我许久,早就不耐烦了。刚看见老资的身影,可把他们激动坏了,叽叽喳喳讨论起来。
“肾虚男来了,肾虚男他终于来了。”
“喂,小声一点,要理解快枪手。”
“听说了吗,他就因为痴迷那点针线活,在B栋呆了三月。我的天,三月阿大伙。换我的话,一次就腻了。”
阿对对对,就你们牛逼。
要不是那些针线活,我能一直坚持考核么?不坚持考核,我有现在这般强大吗?
进门的右侧有张大幕布,幕布前有条二十五米的长凳,舒适的沙发凳,上面坐着十六位领队。每一位都别具锋芒,有不同于常人的气质。
哪来的压迫感。
是我自傲了,总习惯看低周围人。
这些人虽然好色,但不代表平庸。
每个人都是生活的主角,乱世之前我是失败者,乱世来了又怎会一飞冲天呢。
另一边,实木地板上,队员们也是安静盘腿定坐。他们个别听到小道消息,对我有些敌意。那之中有一位蓝色卷毛,更是直接站起身,指着我的鼻子怒骂。
“像他这种菜鸟,不配当领队。”
骂谁菜呢?
再说了,我也不稀罕当领队。
此刻,领队们听完都选择沉默,能不能做领队这件事,他们说了不算。组织早就有内定的规矩。只要经验,基本功,成绩达标后,自然可以晋升。
经验上,只需完成三次任务。
基本功,入队后迟早会有。
成绩上,需要击杀五百个敌人,包括任何尸变动物。这是内部的秘密,一般人不知道。所以,半年来很多人都不够数,毕竟任务的种类很多,有侦查,守备,活捉等等。
因此,汤梦桂才诱惑我留下特训,为的就是积累成绩。
四百九十九只。
这是我离开B栋前击毙的爬尸数,那女的发了疯一样增加难度,把B栋半年来积攒的爬尸全都挥霍了,现在可是一只也不剩。
此刻,蓝色卷毛只觉得尴尬,整个场地竟没一人鸟他。于是乎,再次把矛头指向我。
“喂!新来的!来决斗吧!牛仔决斗。”
霎时间,场馆沸腾了。
领队们也来了兴致,压不住灿烂的嘴角,眼中在放光。一位同意,其他的领队便接连同意,不给我拒绝的机会。
很快,我就被队员们推进的长廊。一间奇怪的房间,宽5米,长105米,所以真的很长很长。房间两侧尽头各有单脚桌,每个小桌自带两个按钮。
一共有四个按钮,只要同时按住,秒表就会开始动。中途一个按钮松开,计时数字就会停,有效杜绝别人抢跑。
桌上各有一把手枪,秒表归零后,就可以松手去抓,比拼双方的抓枪速度和出枪的速度。
这里,就是A栋最出名的决斗长廊。
本着能力第一,友谊第二的原则,赛前双方握手,互报姓名。这个蓝色卷毛的家伙,名叫李约翰,是个海外华人。
自信如他,一脸炫耀的问我。
“你知道快速拔枪吗,fast draw。”
我翻了个白眼,表示不知道。
也不想知道,感觉他是个牛仔痴。这种家伙一聊起来就停不下了。根本不管我,嘴巴噼里啪啦讲一推,开始自言自语。
“传奇枪手鲍勃蒙登,他的拔枪速度是秒。然而,队友们经过训练,侧身闪躲从反应,肌肉启动,到动作完成,一个身位需要秒上下。中间有秒的时差。自然界的音速为340米每秒,差不多就是手枪弹的速度。你要记住这个决斗长廊的感觉,这是有机会躲开(快速拔枪)的距离。”
这么算起来,也差不多百米。
不过真能在半秒内完成闪躲动作吗?我表示怀疑。
片刻后,比赛开始了。
计时器一秒一秒的流逝,那是从未有过的压力。要在归零的一瞬间就动手,这个反应力本身就很难,猪脑的执行力怕是跟不上。
好在,这只是训练比赛,子弹用的是一种颜料弹,并不会致命。被击中后染上蓝色颜料,非常具有比赛观赏性。
3,2,1。
就是现在!
我松开按钮上的右手,绷紧了麒麟臂上所有神经,用上了所有肌肉细胞,打算和时间拼命,在那手指触碰手枪的一瞬间,我的手背竟是染上一抹蓝。砰的一声在耳边回响后,方才感受到手背那刺疼感。
痛阿!痛死老资了!
长廊对面尽头,约翰一脸得意的吹了吹枪头,摆出一副胜利者的姿态,兴致满满的对我说了句。
“秒。这是规则的极限,不是我,李约翰的极限。”
语罢,破璃窗外一片沸腾。
那些和约翰熟识的朋友更是搂抱,激动得语无伦次。
“可恶可恶,又被约翰他装到了。”
“麻溜点,输的快交钱。”
人的喜乐并不相通,此刻我直觉的低落。
约翰已经很照顾我了,原本的腰间拔枪,改成了桌面抓枪。不然,我只会输的更惨。
明明长了张差不多的脸,却是一直比下去,看着好不爽,有一种成为配角而出生的情结。
赛后握手环节,我趁机问问那杀千刀的下落。逃跑计划的第一环,便是和那女人分手,好继续一个人潇洒。
“约翰,你认不认识一个叫裴娥秀的女人?”
说来也巧,约翰正好也记得她。
“娥秀,我有点印象,第一个被解雇的。不会做饭,不愿意上床,只会打扫卫生,最后没有男人喜欢她,就被解雇了。”
我的天,这说的还是裴娥秀吗。简直就是一个可爱的小笨蛋,我差点就信了。
住了几天下来,却也依旧没在A栋遇到她。又不方便去找汤梦桂打听,毕竟她是临时女仆,住在老板的园区里。
于是乎,我不停的练习各种掏枪和射术。终于把动作练到了炉火纯青。并且,在汤梦桂的游说下,也成功当上了领队。然而,单论射术基本功,我依旧处于中下游。
晋升后次日。
周围人开始变得恭敬。
这种位高权重的感觉,竟让我忘了逃跑的计划。成为领队最大的好处,就是多了一些自由。虽然依旧住在A栋,但可以去园区找女仆玩。而且,就算没有任务,也可以私自离开大楼,去街上逛逛。
三四楼是自卫队的寝室。
五到七楼则是后勤们的寝室。
眼下,我走在五楼的通道中,精神分外紧张,有种大学去女生宿舍的感觉。他们这些女的,走路只知道看手机,时不时从我后肩撞来。
“阿,不好意思华领队,撞到你了。”
“没事没事。”
唉。
这都是第六个撞我的,要不,把我的领队徽章拿下来,交通事故会不会少些?
魅力,我这该死的魅力阿。
还有一件事,我当上领队后,汤梦桂的地位就变了。按这儿的规矩,好像是说可以任由我摆布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