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相亲相爱一家人(2)
“哥哥,你想不想要小红鞋。”林贞听完这个故事,忽的开口。
孟鹤堂还真的认真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不要,穿了红的鞋子就很容易被看到了。”
林贞捏碎了松子壳,取出里面的果肉递给正在讲故事的苦力,:“那……黑的也不行吗?”
孟鹤堂直觉他俩说的应该不是同一件事,他想尽力的改一下话题,结果越描越歪:“不行,没干之前还好,干了之后就特别明显。”
林贞古怪的抬头看了看他一眼:“哥哥,你要这么提防血迹吗?难不成你是什么杀人狂?”
孟鹤堂尴尬,声音越说越小:“我说的其实不是血迹,是泥巴。”
“………”林贞无语,她没感觉到撒谎,这就说明孟鹤堂说的是真的。
也许是孟鹤堂察言观色的本事很强,他似乎在林贞脸上看到了两个巨大的“无语”。
给这位自称【阿贞】的妹妹讲故事他没有遇到任何危险,这虽然不能证明些什么,但至少证明了规三是暂时正确的。
毕竟“不能拒绝任何要求”有些太绝对了,之前做试卷的时候老师说过:太绝对的一定要首先排除。
但是这个规则看起来是不能排除的样子,那就只能改选项了,比如——不能拒绝任何合理的要求。
“哥哥不要红鞋子的话,那就把鞋子里装的东西给阿贞吧。”
林贞歪了歪头,提出了一个绝对不合理的要求。
没办法,最近太摆了,死惊悚意识说,她们就算摆也不能不吓唬人,她们的副本已经快变成玩家们的休假屋了。
惊悚世界只能吓唬玩家,不为玩家提供休假屋,不然都摆烂了哪来的KPI。
孟鹤堂冷静的开口:“哥哥没有红鞋子,所以红鞋子里的东西哥哥好像不能给。”
“这样吗?”林贞的语气里充满了遗憾:“那好吧………”
“阿贞不开心,哥哥。”林贞委屈,林贞装的。
她作为二十四孝好妹妹,心里有党,心中有爱,怎么可能会真的搞缅甸噶腰子那一套?
孟鹤堂以为自已将要面临愤怒的诡异妹妹,他在林贞话落得瞬间已经决定好自已埋在哪里了。
主打一个精神状态稳定,能活就活,活不了就死。
他长这么大唯一的遗憾就是考了驾照却没有派上用场,白花了练车请教练的钱。
嘶——早知道就去吃几顿好的了,好歹进肚子里了,他也不会觉得可惜。
“哥哥?哥哥?”林贞有些无奈,她真的对“妈妈”的邀请函选玩家的标准感到好奇。
这个哥哥好像是个没心没肺,心里装了一堆事情,但是有脑子类型的!!!
“我在。”孟鹤堂下意识回应。
“记得快去洗手,妈妈做好饭啦。”林贞跳过红舞鞋话题,决定用转移话题万能公式——吃饭!
孟鹤堂应了一声,然后问道:“阿贞,去哪里洗手呢?厨房还是卫生间?”
林贞歪头道:“阿贞记得是要去厨房,不过厨房好像是妈妈的地盘,进去需要征得同意。”
说到这里,林贞坏心眼的停顿了一下:“不然后果自负哦~”
孟鹤堂没想到,这里居然还有隐藏规则,要是他没问这一句,直接进食堂的话,那是不是就凶多吉少了?
它是不是有点太犯规了,难度系数有点大啊!!!!
林贞突然想到什么似的提醒道:“哥哥,阿贞也有一个红鞋子,但是哥哥只要不像故事里的凯伦一样去触碰它,那就不会出事。”
“但是,如果实在是想穿阿贞的红鞋子的话,那就只能告诉一下阿贞,让阿贞考虑一下,阿贞同意了就能穿啦。”
孟鹤堂感觉自已这位阿贞妹妹话里有话,它更像是一种提醒。
不得不说,刚送进退休班的大脑依旧是管用的,联想能力杠杠的!
孟鹤堂认为,林贞突然没头没脑的提“红舞鞋”,一定有她的意思,不然为什么会告诉他:“如果实在想穿红鞋子,征得一下原主人的同意就好了。”
明明她之前也说过:“进厨房需要征得“妈妈”的同意。”
两句话联想一下就能得到——不得随意进入其他家人的房间,她们也有隐私权。
即,规则十一,是正确的。
还有阿贞妹妹的前一句:“只要不像故事里的凯伦那样,去穿红鞋子,那就不会出事。”
看来这篇规则怪谈强调的是规则,而不是怪谈,不用担心莫名其妙的被诡异或污染、或同化、或当做小口粮。
为什么林贞会告诉他这些呢?
那就再大胆假设一下,如果好感刷的够多了,或者是更像真正的一家人了,他进除房间以外的,暗地里属于其他家人的地盘的时候,就不用一遍遍的去问了。
还有其他看似矛盾,比如有关那位“林岑”的,几乎条条矛盾,但是它出现了,那就说明如果这里面是虚假信息的话,它依旧会夹杂着一点正确信息。
我嘞个大明开局先砸碗啊,谁家好人萌新一上来就玩这种明面上有规则,暗地里还有规则,规则时对时不对,有的规则甚至只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出现和生效的啊?
还好,这是规则怪谈,先是规则,然后才是怪谈,不至于出现大篇假规则的情况。
林贞眨了眨眼睛,静静的看着这个在头脑风暴的青年,开口鼓励道:“哥哥,就是你想的那样,规则,是约束,亦是保护。”
“记得洗手哦,阿贞不喜欢不爱干净的家人哦。”说罢,小姑娘离开了茶几,只留下半盘没剥的松子。
孟鹤堂还在考虑自已该怎么洗手,突然,他灵光一闪,迅速起身走向厨房:“妈,饭做好了吗?儿子来给您打打下手!”
厨房里传来“妈妈”尖细的声音,她没打算在洗手上为难玩家:“还没呢,快进来吧。去帮我切点姜丝,要细一点,然后洗一下准备食材的碗。”
“刀不可以带离案板,姜在下面的柜子旁,只用拿一颗就够了”
话落,“妈妈”又补充了一句:“切完姜丝记得洗手,洗完手后在茶几右边的那个小桌子上找位置坐吧,菜马上出锅,这样就不用再洗第二遍了。”
最为难玩家的当然是姜丝炒土豆丝啦,啧啧啧,这可比断胳膊断腿提供的乐子多多了。
毕竟姜丝炒土豆丝属于可持续发展,一吃一个不吱声,大多数在现实世界家里吃饭甚至都不敢说出来。
这叫敢怒不敢言!
“谁吃到了姜丝谁洗碗”只需要这么一句话,就能让人们开始变的指姜为土豆。
Potato和Ginger,傻傻分不清!
最杀人诛心的是,那个姜丝还是吃到的那个人亲自切的。
哈哈哈哈,想想就不错!
“妈妈”没想到这位玩家切的那么认真
倒是和她切的土豆丝乍一看没什么两样,好家伙,现在“妈妈”不敢吃这道菜了,毕竟姜丝的味道辛辣刺激,在口腔里会把其他食材的味道都抢走。
这么一个霸道的食材,她觉得自已爱不起!
突然理解了什么叫做“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妈,切好了。”孟鹤堂乖乖巧巧的将已经切好的姜丝整理好,方便“妈妈”下锅。
“妈妈”:!!!!!这人类玩家,怎么看起来比林岑靠谱多了?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民以食为天”。
从晚饭开始,吃饭的时候就不难为孟鹤堂了,乖宝宝有吃饭的权利,而不是要去被喂姜丝。
这些姜还是去难为别的玩家,或者是去为难这个玩家突然发癫的时候吧。
“妈妈”对孟鹤堂的小心思心知肚明,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儿,为了刷好感?获得厨房自由出入以及使用部分设施权?
为什么不同意呢?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是吗?
“妈妈”觉得,肯为她花心思就好,反正也不能强求她下场去吓唬玩家,这纡尊降贵的事情,她不做。
而且,切一次姜丝而已,不值得她把厨房的第二使用权给她,只能说绝对没有那种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说法了。
孟鹤堂乖乖的坐到自已的位置上,等待着“妈妈”端来的菜单,他可是不是故意不动的。
因为他有些害怕,在未知条件下,他不能去贸然的帮“妈妈”把碗从厨房端出来。要知道,孟鹤堂现在已经没有进入厨房的资格和理由了。
如果贸然闯进去,最后得到的可能是血淋淋的教训。
这个,他赌不起。
毕竟他也深知“妈妈”不是帮忙切个菜什么的就能生好感,这可是妈,养了不少各式各样的儿子女儿,百看不厌,这还要什么自行车?
正常儿子对老母亲咋样他咋样,毕竟好感度过高他害怕被强行留下来。
并且,时刻牢记他叫孟鹤堂,规则纸上说: 不要忘记自已的真实身份,清晰的自我认知将是你回去的倚仗。
保持清醒极为重要!
“阿贞,小贞,别玩了,准备吃饭啦!”
妈妈将饭摆上桌,然后去林贞和贞贞的小房间门口敲门。
两位被叫到名字的姑娘很配合的打开了门走了出去。
贞贞没有附身小熊,毕竟这是庆祝新哥哥来到副本《相亲相爱一家人》的第一顿饭,当然要正式一下。
毕竟在她没有动用灵力,不附身可以更自由一点,,而且也不用担心突然被关进小黑屋(毛绒熊肚子里)。
孟鹤堂看着两个疑似完全一致的妹妹陷入沉思。
再次强调以及重申,贞贞和林贞长的很像,乍一看是看不出来的,也分辨不出来,熟人依旧认不出来,因为林贞自已在贞贞不主动出来的时候也分辨不出来
规则八:妹妹们都很友善,但前提是她们在一起的时候,如果你遇到了分开的妹妹,请迅速远离。
原来 ,妹妹们是这个意思。
原来她们是疑似双胞胎之类的,看来“妹妹”们的性格一定有一点差异在身上的。
既然如此,那么这个规则看样子一定能分析出哪条对应的是哪个妹妹。
看来她们应该是一善一恶,但是恶的一面受善的一面的制约,所以才会有要远离落单的妹妹这一条规则。
关于林岑的事情也是,一个喜欢林岑,一个讨厌林岑,“妈妈”在中间做调和剂。
“吃饭吧。”“妈妈”将一块排骨放到孟鹤堂碗里说:“尝尝吧,看看老妈的厨艺怎么样”
孟鹤堂误以为“妈妈”是要给自已夹土豆丝炒姜丝,毕竟今天的姜是他切的,“妈妈”特意吩咐自已切的细一点,这不是要做土豆丝炒姜丝的前兆吗?
不过…土豆丝炒姜丝做是做了,,不过就是被“妈妈”放到了桌子的角落。
“妈妈,你今天做了炒土豆丝吗?阿贞尝尝。”林贞玩了一上午沉浸式剧本杀,极其快乐。即便是土豆丝炒姜丝,就算是土豆炖马铃薯她都能吃下去!!
也不知道这些饭菜是怎么被彻底吃完的,刚好这时餐桌上的无论是人,还是诡异生物都还没吃饱。
于是,那盘土豆丝炒姜丝终于上线
“吃到姜丝的洗碗哦,各位,所以要不要尝试一下~”
贞贞举手:“妈妈,我想来试试这个,感觉真的好好吃哦。”
林贞说:“阿贞也要玩这个,听起来好有意思!”
孟鹤堂紧跟队形:“妈,我也想玩。”
“好。”妈妈的语气虽然依旧尖细,但仔细听就能听到,她的喉咙里散发出了愉悦的气息。
毕竟是想要整人的,而且方墨之前还切了不少的姜丝,这一盘土豆丝炒姜丝应该会出现姜多土豆少的惊奇大事件,就爱看吃到姜丝的各种不承认。
好看,爱看,多看!
“妈妈”是做饭的,所以洗碗不在她的工作之列!
林贞率先下了一筷子,也许是幸运女神眷顾,也许是林贞本人演技在线,亦或者是某位林小姐实力摆在那里,根本不怕姜丝碰瓷。所以,并没有什么异常。
林贞竖了竖大拇指,表示对土豆丝的喜爱。
第二个下筷子的是贞贞,贞贞表示味道不错,但是她更爱吃酸辣口的。
第三个是孟鹤堂,他也学林贞和贞贞随意的夹了一筷子,结果某位先生直接被满口姜丝给背刺了,现在都还没想清楚为什么姜丝那么听话,都不往她们嘴里跑。